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0年08月22日在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蒋洪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等。
2022年7月21日,广东省财政厅注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2021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