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广东省非营利性区域性社会组织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英文名称:GUANGDONG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SSOCIATION, 缩写为GIQA )是由广东地区从事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人士自愿组成,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按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区域性社会组织。
协会宗旨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是团结、组织和组织全省致力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的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热心于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人士,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业务主管部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指导下,发挥政府和会员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努力保护出入境人员健康和工农业生产安全,促进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提高,更好地为广东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
协会会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C座16层。
业务范围
1、负责协会会员管理,开展会员单位间的交流及其他服务活动,促进会员间的友谊和协作,协调检验检疫协会与其他行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关系;
2、协助会员单位举办检验检疫法律知识、标准、业务等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检验检疫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出口,提高会员单位的知名度;
3、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4、负责编辑出版广东检验检疫专业刊物,组织编译和出版有关专业书刊、教材和资料;
5、负责广东检验检疫系统有关检验检疫单证的印制、发放工作;
6、组织开展全省(深圳、珠海特区除外)报检员的资格培训及系统外的检验检疫其他业务培训;
7、组织开展卫生保健及卫生处理等业务;
8、开展ISO9000、ISO14000体系认证、质量许可证、卫生注册、HACCP考核、实验室认可注册等咨询及委托代理申报业务;
9、开展使(领)馆认证业务;
10、负责对广东省消委会检测中心及珠宝鉴定实验室的管理,
受理广东省消委会委托的、消费者投诉咨询的及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抽查的商品的检验鉴定工作;
12、开展实验室检测仪器的咨询和代理采购业务;
13、开展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民间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公司的合作业务,签署合作法律文件,进行互访交流信息,促进多方面合作,使合作业务的运作与国际接轨;
14、开展境外检验检疫、鉴定业务的技术咨询和委托代理业务;
15、开展与境内外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络与交流,组织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
16、承办广东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会代表处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中山、东莞、汕头、阳江和湛江代表处,是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山、东莞、汕头、阳江、湛江、黄埔、韶关、清远等地区设置的代表协会开展活动、承办协会交办事项的机构,各个代表处接受协会的领导,同时受所属检验检疫机关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代表处的职责:
1、负责对所辖地区会员进行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并提供各类服务活动;
2、负责所辖地区会员的发展,配合协会做好会费收取工作并根据协会有关规定管理会费;
3、负责收集所辖地区会员对协会业务的要求和建议,向协会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行业意愿和市场动态;
4、在核准营业范围内开展有关业务;
5、组织、发动所辖地区会员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6、完成协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协会分会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报检分会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登记证号:社证字第 0555A0999)的,由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依据业务范围划分和会员组成的特点而专门设立的对报检员、代理报检单位进行专业管理、提供专项服务的分支机构。本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严格遵循“团结会员、服务会员”的工作方针,通过制定工作守则或工作指南等引导报检员、代理报检单位遵纪守法、自律发展,维护出入境报检工作的正常秩序和报检员、代理报检单位的合法权益,使出入境报检工作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主要业务:
1 、提供检验检疫报检业务的相关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咨询服务。
2 、举办专题讲座和业务研讨会,组织开展会员的交流和联谊活动;
3 、组织报检员各类业务知识培训;
4 、代办报检员、代理报检单位的注册、变更、注销、审核换证等;开展专业人才需求和报检员就业推荐;
5 、编辑出版、发行行业宣传资料、培训教材、学习书刊等。
欢迎从事报检业务的个人、团体以及热心报检业务的社会人士加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报检分会。
入会须知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章程》规定,本协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承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提出书面申请。本会会员除了享有会员权利外,还必须承担按规定缴纳年度会费等义务。会员如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一、入会条件
(一)团体会员:广东地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有关的企事业单位,教学、科研、检测部门和社会团体,承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并提出书面申请。
(二)个体会员:从事或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承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由团体会员介绍或本人所在单位推荐。
(三)名誉会员:对本协会发展有重要贡献,具有较高声望,以及热心参与和支持本会活动,在检验检疫技术和管理方面有专长的海外及港澳台专家、学者,由本人申请可接纳为名誉会员。
二、入会程序
(一)填写、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由本会会员介绍或各管辖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推荐;
(三)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日常发展会员的工作授权秘书处审批,然后提交常务理事务确认。
三、退会程序
自动退会:会员如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会费(个别申请免交或缓交的除外),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强制退会:会员如有违反检验检疫法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四、会费标准
协会会员每年按标准向协会缴纳会费,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开拓和事业发展。具体标准为: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1000元,理事单位会员每年2000元。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8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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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址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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