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特区
河南省旧行政区划名
平顶山特区是中国第一个行政特区,有丰富的煤炭储量,又名“中原煤都”。1964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平顶山撤市改为特区,由煤炭部和河南省实行双重领导,1968年3月被撤销特区。为新中国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简介
为河南省旧行政区划名,现已更名为河南省平顶山市。
历史沿革
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撤消
平顶山市
,设立地级平顶山特区,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由
煤炭部
与河南省双重领导,以煤炭部领导为主。
1969年3月15日,撤销平顶山特区,设立平顶山市,为省辖市。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2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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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简介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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