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盐务局成立于1999年12月,是
平阴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
济南市盐务局。
济南盐业公司平阴分公司为
济南盐业公司的直属分公司,是平阴县境内唯一合法的食盐批发企业,负责辖区内食盐、工业盐等的购销工作。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2、依法对用盐单位的盐产品进行实地检查;会同公安、交通、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车站、各类市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盐产品及其运输工具进行检查;依法对违法盐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设备、运盐工具、包装物品等采取证据保存措施,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对保存的违法盐产品或者其他违法物品,经调查并公告后仍无法查明违法当事人的,按照无主货物依法进行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