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文
行文形式
平行文是指平行机关之间或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沟通情况的工具和手段。其主要文种是函,函分为两类:一类是平行机关之间就某些具体业务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的;另一类函则纯属于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争取互相支持、协作的,如协同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函等等 。
基本定义
按照公文的行文方向,可以把公文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公文,一般有请示报告等。
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发送的公文,一般有议案等。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制发的公文,一般有命令决议决定公报通报批复公告通告通知等。
此外意见纪要的行文方向没有限定,既可以作上行文,也可以作下行文,还可以作平行文。
使用范围
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相互行文都使用平行文。
具体的说,平行文可以在不分系统、级别、地区的党、政、军机关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之间使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23 00:35
目录
概述
基本定义
使用范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