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民政局
平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本单位是平罗县政府组成部门,本文将概括其单位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
3.指导全县双拥、优抚、退伍士兵安置工作。
4.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减灾工作,负责救灾捐赠、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使用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6.指导全县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7.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
8.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编绘行政区划图,调查和调处行政界线争议;
10.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社会福利工作,做好福利彩票发行,本级福利资金管理以及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老龄工作;
14.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平罗县民政局.平罗县民政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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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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