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是平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简介
组建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县民政局的老龄事业管理职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
不再保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室
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综合管理工作。1.负责局党组党建、党风廉政工作。2.负责效能和执行力建设、行风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3.负责脱贫攻坚、帮扶解困和社区共建工作。4.负责系统宣传、统战、双拥等工作。5.负责会务接待、局务会议记录拟定工作及重大事项协调和督办等日常工作。6.负责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投诉、安全生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禁毒、反恐反邪教等工作。7.负责机关文件(含:信息)收发、登记、传阅、督办以及领导批示件收发、传阅等工作,负责来电登记、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8.负责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新闻信息报道等工作。9.负责机关文件、信息等文本资料的打印工作。10.负责文件(含:信息)外部传送、报刊杂志订阅分发等工作。11.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12.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劳资室
工作职责:1.负责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招投标,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进度督办。2.负责医疗器械等设备调拨、购置工作。3.负责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建设、职称聘任、劳动工资、人事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审计室
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财务管理工作。1.负责本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编制执行及财务报表、系统离任和财务审计及违纪行为查处工作。2.负责财务日常核算、财务年度决算和卫生系统基建财务汇编工作。3.负责财政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管理、年度决算和财务内审工作,接受外部审计、物价、财政监督等部门的检查。4.负责项目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5.负责卫生系统网络直报工作。6.负责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收费情况的监督、指导、检查和内审工作。7.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8.负责独生子女保健费管理、系统工会和县红十字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9.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10.负责系统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入库等经济合作工作。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室
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1.负责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改革经验,收集、交流信息,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4.承办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与健康综合室(卫生应急室)
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1.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提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建议。2.负责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传染病等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工作。3.负责开展疾病监测及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4.负责落实卫生应急规划、预案,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5.负责卫生应急相关信息上报工作。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有关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7.承办县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8.负责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拟订县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和卫生创建规划,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县爱国卫生政策;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和卫生乡镇创建评审、农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工作。9.负责拟订健康教育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组织健康素养项目、健康宁夏行动等工作。10.负责健康教育等各类主题宣传日活动等工作。11.承办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健康宁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医政医管室(中医药管理室)
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医政医管和中医药管理工作。1.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校验及登记注册和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临床实验室和院感控制管理,合理用药和药事监管工作。2.负责执业医师及执业护士的审核、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医务人员技术准入制度,指导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3.负责落实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考评制度和医疗纠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负责健康扶贫、精准医疗落实工作。5.负责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相关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6.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工作,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7.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8.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平安医院,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等工作。10.承办县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层卫生健康室
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1.负责落实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政策、规划,指导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2.负责收集分析城乡居民健康状况信息,组织实施城乡公共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共卫生机构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和效果评估工作。3.负责远程会诊视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互联网+医疗”等信息化系统建设。4.负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落实乡村医生、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培养等工作。5.负责组织开展妇幼保健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室
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负责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组织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生殖健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2.负责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目标管理,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相关工作。3.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管理、“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工程和“三项制度”等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管理工作。4.负责承办计划生育行政审批,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5.负责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6.负责组织开展星级乡镇创建工作。7.负责全县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指导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和实名登记工作。8.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9.落实人口监测预警工作。10.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等工作。11.负责县红十字会、计生协会、卫生系统工会和妇女工作。12.承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综合监督室
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卫生计生行政监督和卫生协管工作。1.负责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协管等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执法监督管理。2.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风险监测;承担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3.负责依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放管服”工作、信用体系建设。4.负责县政务大厅卫生健康局窗口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资料一致性审查、证照办理和咨询服务等工作,执行限时办结制;负责对窗口受理资料进行数据统计和整理归档工作。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督察组
工作职责:1.负责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2.负责相关单位行风建设、工作纪律等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督查落实工作;3.负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信访投诉、矛盾纠纷排查、维稳工作落督查落实;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行工作互补跟进制:各室工作人员职责由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内部分工,实行工作互补跟进制。在室主任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和科室其他工作人员做好工作沟通衔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根据内部分工,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跟进,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确保工作的时效性、连续性和完整性。督察组驻点人员考勤由各驻点单位管理。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31 21:01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