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罗县政府组成部门
本单位是平罗县政府组成部门,本文将概括其单位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县人事局的职责、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进行整合,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的职责。
3、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
4、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4、加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统筹建立覆盖全县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相关政策;负责职称评聘、专家(含外国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和培训等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执行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承担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管理办公室
(1)承担局党组、局党总支部、局机关党支部的党建、组织组工、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目标考核、队伍建设、制度纪律监管处置、共青团和局系统的行政业务管理、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爱国卫生、社区共建、职工工会、下基层工作。
(2)负责文电和机要的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存查和保密;拟定各类综合性党政文件、文稿;审核、汇总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需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和工作进展;统计、汇总、报送各类党政数据。
(3)负责党政印鉴管理和使用;负责人社局机关档案管理,管理全局系统档案室,监管全局系统档案。
(4)负责党政信息发布、宣传,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应急处置上报;做好党务政务公开、考勤统计公示、网信网络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召集各种会议和理论业务学习;做好局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值班安排、卫生清洁、报刊订阅分送等日常后勤保障及事务。
(6)做好局系统人社发展规划,各类测评评议,局机关职工干事档案工作,志愿者活动;督查督办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管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
(7)沟通、协调、联系区、市上级业务部门和县乡部门乡镇党政及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基金办公室
(1)承担财政资金项目的编制及审核、申报,政府工程项目的申请、审批、招投标、鉴定施工合同等工作。
(2)负责汇总编制局机关各项经费预决算并实施;做好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审核、报销、发放工作;做好账本登记,管理局机关财务档案。
(3)负责依法对各项社保、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行政性收费标准及时足额征收各项费用,做好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基金的管理使用。
(4)负责局系统单位法人变更,监督、管理、指导局系统财务工作。
(5)负责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办公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购置局机关办公耗材。
(6)负责做好招商引资、局机关移民结对帮扶、局系统帮扶解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人才办公室
(1)负责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人员管理政策。
(2)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职务聘任、奖励、解聘,负责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务晋升审核等工作。
(3)承担全县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干部干事档案、年度考核管理,科级以下公务员网络培训、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及公务员公开招录、遴选工作,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到龄退休、病退、辞职审批。
(5)负责全县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数据库系统维护,年度统计报表工作;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人事调配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证工作。
(6)牵头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评审审核工作及各系列综合管理的组织。
(7)负责做好全民素质、卫生健康、县域旅游、信用体系建设、退役士官安置、双拥、人事编制衔接等组织协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福利办公室
1.组成人员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及福利政策的落实和监督。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审核。
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工资的变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岗位聘任、学历变更、惩戒、奖励等)
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适时调整审批在职及离休人员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调整各类津贴补贴。(包括规范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部分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特殊岗位津贴)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费审核审批。
审核审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工作。
做好年度工资统计年报的上报工作,管理维护工资数据库。
负责做好妇女工委、计划生育等组织协调工作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就业社保办公室
(1)指导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劳动监察相关政策的实施和各类业务组织、沟通、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2)负责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各类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提前退休审核申报及到龄退休审批、被征地农民到龄享受待遇的审批;参保人员因病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的审核。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劳动用工合同和集体合同审查、鉴证、备案;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审批。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市场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准入;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监督检查。
(5)负责局下属各单位业务项目和空间规划的监管;负责局系统行政审批的监管、负责局系统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不见面马上办和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6)负责做好农民工工作、深化改革、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月(季)报表统计、创城巩固提升等组织协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仲裁信访办公室
(1)负责全县各类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及咨询答复工作,做好局机关来信来访接待和网络舆情的登记、核查办理、收集答复、信访维稳等工作。
(2)指导和督查全县各乡镇、社区、企业及各行业用人单位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监管检查,全局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平台管理。
(3)承担监督仲裁院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监督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的受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4)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的发生,牵头组织协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相关工作,负责工伤小组会审批。
(5)承担局系统信访管理督办,负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及调解、督查督办件、平安建设、综合治理、普法教育、法规宣传、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网络舆情、禁毒、统战(宗教)、双拥、法律顾问、年度企业薪酬调查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社局派驻县政务大厅窗口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为局机关派驻大厅业务受理岗,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政务大厅管理考核规定。各岗位按照业务分工的主要工作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相互配合、相互协助完成好各项服务工作。每周向各业务科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各项业务的衔接办理,积极主动接受各科室管理。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被授予“宁夏回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设机构.平罗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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