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是
平罗县政府组成部门,本文将概括其单位
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
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
交通局的职责、原县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
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
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等国家明确取消的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增加物流行业管理的职责,培育物流市场,推进物 流园区、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五)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的职责,大力发展 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公路、水运交通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的责任。组织协调
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负责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的责任。组织协调全县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和交通规费征稽,负责汽车维修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蛰、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的行业管理;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 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县物流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县交通战备事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置6个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妇女等工作。
财务岗位
承担专项资金、工程预决算、外汇、信贷等有关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统计、人事、工会土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公路岗位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公路建设计划编制、公路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低等级公路工程勘测设计以及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好公路廉政巡查、治理商业贿赂、公路质量年实施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和公路工程统计工作。
运输物流岗位
承担水路运输、城乡道路运输的市场监管土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组织道路、水路运输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工作。
承担物流市场的管理工作;拟订物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组织推广现代物流技术,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对物流企业实施综合评估工作。
安全管理岗位
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政策;指导有关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公路、水路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导、协调道路和水上运输安全、公路安全保障、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交通战备岗位
承担交通战备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物资、民用运力的调查工作,承担应急动员交通战备物资、人力的任务,组织应急队伍训练,承担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兼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副局长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其他事项
(一)平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设的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全县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具体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保障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
(二)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物流行业管理,牵头拟订全县物流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培育物流市场,推进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县工业和商务局协助县交通运输局推进物流业的发展。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平罗县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大楼九楼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