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镇,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下辖镇,地处
镇原县西南部,东邻南川乡、泾川县
党原镇,南接中原乡,西连
新城镇,北邻城关镇、郭原乡,行政区域总面积212.53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1949年,为平泉区。
1950年3月,并入新城区。
1953年,恢复平泉区。
1956年,改为基点乡。
1958年10月,改公社。
1961年6月,析置洪河公社。
1965年3月,洪河公社并入平泉公社。
1979年3月,析置湫池公社。
1983年12月,公社改乡。
1985年7月,撤乡建镇。
2004年12月,湫池乡并入。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平泉镇下辖16个行政村:麻王、坪边、洪河、姚川、秦铺、文洼、八山、马洼、上刘、南徐、黄岔、景家、虎泉、湫池、寺府、赤马;下设159个村民小组。
2020年6月,平泉镇下辖1个社区、16个行政村:平泉镇街道社区,麻王村、坪边村、洪河村、姚川村、秦铺村、文坬村、马坬村、八山村、上刘村、南徐村、黄岔村、景家村、虎泉村、湫池村、寺府村、赤马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平泉镇地处
镇原县西南部,东邻南川乡、泾川县党原镇,南接中原乡,西连新城镇,北邻城关镇、郭原乡,行政区域总面积212.53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平泉镇属
黄土高原沟壑区,平均海拔1450米。境内最高点位于马洼,海拔1510米;最低点位于姚川,海拔1280米。
气候
平泉镇无霜期年平均165天,年平均降水量487毫米。
水文
平泉镇境内最火的河流为一级河洪河,长18千米。
人口
2011年末,平泉镇总人口44025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938人,城镇化率4.4%。另有流动人口1082人。总人口中,男性22409人,占50.9%;女性21216人,占49.1%;14岁以下7572人,占17.2%;15—64岁32623人,占74.1%;65岁以上3830人,占8.7%。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占99.9%;有回、土家、壮、白、黎等少数民族,共25人,占0.1%。2011年,人口出生率11.8‰,人口死亡率6.1‰,人口自然增长率5.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95人。
截至2018年末,平泉镇户籍人口为45333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平泉镇财政总收入686.5万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28.3万元,比上年增长1.2%。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425.5万元,企业所得税52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20.1万元,个人所得税12.7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51元,比上年增长7%。
2018年,平泉镇完成国民生产总值9亿元,同比增长7.8%;农业生产总值突破2.91亿元,完成固定资产入库3.04亿元,争取无偿资金98万元,完成非税收入(耕地占用税)42.24万元,粮食总产3.2万吨,人均产粮453千克,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976元,增长10.4%,人均增收838元。2018年,平泉镇有工业企业29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8个。
农业
2011年,平泉镇农业总产值17726万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糜谷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9万吨,人均432千克。畜牧业以饲养牛、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牛饲养量9852头,年末存栏7632头;生猪饲养量7683头,年末存栏5242头;羊饲养量12390只,年末存栏9712只;家禽饲养量35900羽。
工业
2011年,平泉镇工业总产值7755万元。平泉镇有工业企业8家,职工358人。
商贸
2011年,平泉镇有商业网点275个,职工683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9.5%;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12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8%。
金融业
2011年末,平泉镇有4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并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3.3亿元,比上年增长24%;各项贷款余额8472万元,比上年增长19%。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平泉镇有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773人,专任教师16人;小学25所,在校生3928人,专任教师25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2094人,专任教师139人,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平泉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913万元,比上年增加203万元,增长11.9%。
文化事业
2011年末,平泉镇有剧场1个,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6个,图书室20个,各类文化专业户5户。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平泉镇有中心卫生院1个,村级合作医疗站16个,门诊部(室)71个;病床142张,固定资产45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53人,其中执业医师14人,执业助理医师5人,注册护士12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4.5万余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43410人,参合率98.6%。
社会保障
2011年,平泉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75户,人数293人,支出68.1万元,比上年增长33.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58户,人数5255人,支出434.3万元,比上年增长12%;农村临时救济1075人次,支出32.2万元,比上年增长44.4%;农村医疗救助240人,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783人,共支出87万元,比上年增长32.9%。农村五保供养274人,支出86.37万元,比上年增长27.7%。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9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1.3万元,比上年增长14%。社会福利费支出7.2万元,比上年增长51.5%。2011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6854人,参保率74%。
交通运输
平泉镇境内有省道S318经过。
历史文化
平泉镇因古时当地原面平地出一水泉,故名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