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泉镇,内蒙古自治区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下辖镇,地处
察哈尔右翼前旗中部,东与黄旗海镇接壤,南与
巴音塔拉镇、土贵乌拉镇为邻,西与卓资县十八台镇相连,北与集宁区马莲渠乡毗邻,行政区域面积156.27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清代时期,为察哈尔右翼正黄旗的驻牧之地。
民国时期,为丰镇县三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集宁县、正黄旗等地解放,设为集宁县第四区,同时设平地泉乡。
1957年,设老平地泉乡,属集宁市郊区。
1958年9月,老平地泉乡改为东方红公社,下设9生产大队。
1964年8月,划归察右前旗,下设11生产大队。
1984年,改为平地泉乡。
1994年7月,平地泉乡改镇。
2001年,三号地乡并入平地泉镇。
2006年9月,固尔班乡并入平地泉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平地泉镇下辖18个行政村:平一、平二、平三、花村、南村、红房、苏集、泉脑、八印滩、沈家、土城、十号地、郝家、富河、沙渠、吉丰、三股泉、民生,下设101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平地泉镇下辖2个社区、13个行政村:万和社区、民生社区、平一村、平二村、平三村、花村、南村、郝家村、土城村、沈家村、泉脑村、八印滩村、苏集村、红房子村、十号地村。
地理环境
平地泉镇地处
察哈尔右翼前旗中部,东与黄旗海镇接壤,南与
巴音塔拉镇、土贵乌拉镇为邻,西与卓资县十八台镇相连,北与集宁区马莲渠乡毗邻,行政区域面积156.27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平地泉镇总人口35498人。总人口中,男性18174人,占51.2%;女性17324人,占48.8%。2011年,平地泉镇人口出生率4.7‰,人口死亡率3.5‰,人口自然增长率1.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30人。
2017年末,平地泉镇常住人口为14210人。
截至2018年末,平地泉镇户籍人口有21377人。
经济
综述
2004年,平地泉镇完成生产总值4.2亿,财政收入43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708元。
2011年,平地泉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230元。
2012年,平地泉镇劳务输出5486人,劳务收入5454.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87元。农业收入、劳务收入、三产收入比例为37:54:9。
2018年,平地泉镇有工业企业121个,其中规模以上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6个。
农业
2004年,平地泉镇有大小畜达15320 头(只),其中寒羊达 7921只,奶牛达4600头。
2011年,平地泉镇有耕地面积10.1万亩;草地面积14.2万亩,林地面积15万亩。粮食作物主要以玉米、马铃薯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7万吨,其中玉米412吨,马铃薯14750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3015亩。
2012年,平地泉镇粮食总产值2187万元。
工业
2004年,平地泉镇工业产值达3.5亿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平地泉镇有小学1所,在校生728人,专任教师146人;初中1所,在校生524人,专任教师7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化事业
2011年末,平地泉镇有文化站1个,文化活动中心15个。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平地泉镇有卫生院1所;病床25张。专业卫生人员4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5498人,参合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平地泉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8户,人数55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853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7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70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1人。
交通运输
平地泉镇有110国道、208国道经过境内。
历史文化
平地泉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平地泉村得名。该村因有较大温泉,泉水出自平滩地而得名。
荣誉称号
2020年8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平地泉镇为
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