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镇,隶属于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地处
卫滨区南部,东南邻新乡县洪门镇,西南接
新乡县,西毗
新乡县,北靠牧野区王村镇,距卫滨区政府3.5千米,区域总面积3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平原镇户籍人口为56560人。
历史沿革
1949年,属新乡县。
1961年,设平原公社。
1966年,更名为孟营公社。
1968年,恢复平原公社。
1983年,改为平原乡。
2004年1月1日以前,属新乡市郊区。
2004年1月1日后,属卫滨区。
2013年,由平原乡改为平原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平原镇辖南高、西高、金家营、八里营、沈小营、唐庄、朱召、八里铺、路庄、十五里堡、元庄、中召、十里铺、洛丝潭、张固城、丁固城、王固城、李村、赵村、贾屯、王湾、梁任旺、水南、水南营、西水东、东水东26个行政村:下设12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平原镇辖1个社区、26个行政村:绿地社区、西高村、南高村、八里营村、沈小营村、路庄村、唐庄村、朱召村、金家营村、八里铺村、十五里堡村、西水东村、东水东村、水南村、水南营村、中召村、元庄村、王固城村、张固城村、丁固城村、洛丝潭村、十里铺村、王湾村、李村、赵村、贾屯村、梁任旺村,镇人民政府驻柳青路西段平原社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平原镇地处
卫滨区南部,东南邻新乡县洪门镇,西南接
新乡县,西毗
新乡县,北靠牧野区王村镇,距卫滨区政府3.5千米,区域总面积3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平原镇南部因受黄河泛滥、冲击的影响,西南向东北略有倾斜;北部是太行山前平原区,略向东南倾斜;地势西南及南部高,北及东北部低。
气候
平原镇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年平均降水量573.4毫米,无霜期年平均205天,年日照时数2323.9小时。
水文
平原镇境内河道属海河流域,流域面积35平方千米;主要河道有三级河卫河,总长6.57千米;四级河3条,总长14.5千米;五级河7条,总长26千米;河流总长度47.07千米,河网密度1.34千米/平方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卫河,从新乡县界至九龙口,流经水南、水南营、西水东、东水东、西高5村。
自然资源
2011年,平原镇有耕地3万亩,人均0.7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平原镇总人口有49135人,城镇化率100%;另有流动人口1523人。总人口中,男性24358人,占49.57%;女性24777人,占50.43%;14岁以下10245人,占20.85%;15—64岁35264人,占71.77%;65岁以上3626人,占7.38%;以汉族为主,达49053人,占99.83%;有回等少数民族,共82人,占0.17%。2011年,平原镇人口出生率8.62‰,人口死亡率4.45‰,人口自然增长率4.1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413人。
截至2019年末,平原镇户籍人口为56560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平原镇财政总收入4181万元,同比增长52.2%;人均财政收入1019元,比2010年增长52%。
截至2019年末,平原镇有工业企业246个,其中规模以上1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8个。
农业
2011年,平原镇高效经济作物面积0.4万亩,蔬菜面积0.3万亩,果树面积0.04万亩。2011年,平原镇实现农业总产值1.7亿元,同比增长4%。平原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水稻为主。2011年,平原镇生产粮食23552吨,人均573.9千克,其中小麦12029吨,玉米9589吨,水稻1925吨。平原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2011年,平原镇生猪饲养量0.55万头,年末存栏0.4万头;牛饲养量3000头,年末存栏3000头;家禽饲养量23.7万羽,存栏家禽23万羽。2011年,平原镇生产肉类1064吨,其中猪肉600吨,牛肉51吨,禽蛋1922吨,鲜奶12000吨。平原镇渔业以养殖鲫鱼为主,养殖水面达4000多亩。
工业
平原镇是新乡市工业生产基地,初步形成了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优质粮食加工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规划了西环产业集聚区。2011年,平原镇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家,职工312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6.97亿元,比2010年增长38.7%。工业总产值为26.37亿元,比2010年增长38.7%,实现工业增加值0.92亿元,比2010年增长38.2%,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1家,职工0.06万人。
商贸
截至2011年末,平原镇有商业网点8个,职工568人。2011年,平原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9.6亿元,比2010年增长21.6%;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3.2亿元,比2010年增长33.3%。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平原镇有幼儿园(所)27所,在园幼儿2100人;小学14所,在校生321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3所,在校生529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平原镇主要学校有新乡市二十四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
科技事业
截至2011年末,平原镇独立科研与技术开发机构3个。
文体事业
截至2011年末,平原镇有文化艺术团体33个,会员660人,其中团体会员660人;露天剧场7个,年演出52场次,年放映电影130场次,观众达20000余人次;老年活动室26个,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公共图书室26个,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藏书41600册;档案室1个,建筑面积60平方米;文化行业从业人员59人。截至2011年末,平原镇有体育场地14处;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9人;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广场舞、太极拳、太极扇比赛等;96.2%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95%。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平原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0个,其中有卫生院1个;设病床500张,其中公立卫生机构床位5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0张;专业卫生人员95人,其中执业医师16人,执业助理医师8人,注册护士2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31人、执业(助理)医师0.4人、注册护士0.4人。2011年,平原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0186万人,参合率99.8%。
社会保障
2011年,平原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91户,人数146人,支出32万元。2011年,平原镇新增就业人员400人,有40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全年共帮助32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53户,人数1728人,支出164.4万元,比2010年增长46.5万元,月均72元,比2010年增长12%;在平原镇农村16名五保对象中,有7人实行了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43.8%;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5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6万元,比2010年增长19%;拥有各类养老机构5家,总床位数730张;年末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944户。
交通
平原镇主要交通干线有S229、S225省道等。
历史文化
平原镇因境内地势平坦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