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使土壤水分不足、作物水分平衡遭到破坏而减产的气象灾害。干旱亦指淡水总量少,不足以满足人的生存和经济发展的气候现象,一般是长期的现象。
简介
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使土壤水分不足、作物水分平衡遭到破坏而减产的农业气象灾害。可分为土壤干旱、大气干旱和生理干旱三种类型。
土壤干旱是由于土壤缺水,植物根系吸收不到足够的水分去补偿蒸腾的消耗所造成的危害。大气干旱是空气中水分干燥,经常伴有一定的风力,虽然土壤并不缺水,但由于强烈的蒸腾,使植株供水不足而形成的危害。生理干旱是不良的土壤环境条件使作物生理过程发生障碍,导致植株水分平衡失调所造成的损害。这类不良的条件有土壤温度过高、过低、土壤通气不良、土壤溶液浓度过高以及土壤中积累某些有毒的化学物质等。
干旱对作物危害程度与其发生的季节、作物的种类、品种、生育期有关。春季干旱影响春播,或造成春播作物缺苗断垄,并影响越冬作物的正常生长。秋旱影响秋作物的产量及越冬作物的播种。伏旱和秋旱都会使土壤的底墒不足而加剧翌年的春旱。我国发生干旱最严重的地区是。甘肃中部、宁夏南部、山西和陕西北部、内蒙古自治区的中西部以及河北省坝上地区等。
中国境内降水主要源自太平洋的东南季风和印度洋西南季风输送的水汽。从空间格局来看,中国的降水自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逐渐减少。在400毫米等降水线,以这条线为界,其东南为受季风影响的半湿润地区,其西北为少受甚至不受季风影响的半干旱地区。我国北方地区农田以旱地为主,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
分类
1.气象干旱:根据不足降水量,以特定历时降水的绝对值表示。
2.气候干旱:根据不足降水量,不是以特定数量,是以与平均值或正常值的比率表示。
3.大气干旱:不仅涉及降水量,而且涉及温度、湿度、风速、气压等气候因素。
4.农业干旱:主要涉及土壤含水量和植物生态,或许是某种特定作物的性态。
5.水文干旱:主要考虑河道流量的减少,湖泊或水库库容的减少和地下水位的下降。
6.用水管理干旱:其特性是由于用水管理的实际操作或设施的破坏引起的缺水。
我国比较通用的定义是:
1.气象干旱:不正常的干燥天气时期,持续缺水足以影响区域引起严重水文不平衡。
2.农业干旱:降水量不足的气候变化,对作物产量或牧场产量足以产生不利影响。
3.水文干旱:在河流、水库、地下水含水层、湖泊和土壤中低于平均含水量的时期。
等级
《气象干旱等级》国家标准规定了全国范围气象干旱指数的计算方法、等级划分标准、等级命名、使用方法等,并界定了气象干旱发展不同进程的术语。气象干旱等级国家标准中规定了五种监测干旱的单项指标和气象干旱综合指数CI。五种单项指标为:降水量和降水量距平百分率、标准化降水指数、相对湿润度指数、土壤湿度干旱指数和帕默尔干旱指数。气象干旱综合指数CI以标准化降水指数、相对湿润指数和降水量为基础建立的一种综合指数。
《
气象干旱等级》国家标准中将干旱划分为五个等级,并评定了不同等级的干旱对农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1.无旱:正常或湿涝,特点为降水正常或较常年偏多,地表湿润;
2.轻旱:特点为降水较常年偏少,地表空气干燥,土壤出现水分轻度不足,对农作物有轻微影响;
3.中旱:特点为降水持续较常年偏少,土壤表面干燥,土壤出现水分不足,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4.重旱:特点为土壤出现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较严重影响,对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一定影响;
5.特旱:特点为土壤出现水分长时间严重不足,地表植物干枯、死亡,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较大影响。
《
气象干旱等级》国家标准规范全国通用,具有空间和时间可比性,能较为客观地描述干旱的发生、发展、持续、解除等过程,以及干旱发生程度和范围的等级标准的干旱监测指标。
原因
造成干旱的原因既与气象等自然因素有关,也与人类活动及应对干旱的能力有关。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气象原因:长时间无降水或降水偏少等气象条件是造成干旱的主要因素。
(2)地形地貌原因:地形地貌条件是造成区域干旱的重要原因。
(3)水源条件与抗旱能力不足:干旱与因水利工程设施不足带来的水源条件差也有很大关系,例如水利工程设施如水库、水井等不。
(4)人口因素:由于人口持续增长和当地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生活和生产用水不断增加,造成一些地区水资源过度开发,超出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5)水资源有效利用率低:由于西南地区平常年份降水较多、不太缺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有效利用率与国内常年缺水地区相比有明显差距,也对应对干旱不利。
预警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
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橙色: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红色: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危害
1.干旱导致人体免疫力下降
2.干旱是危害农牧业生产的第一灾害
气象条件影响作物的分布、生长发育、产量及品质的形成,而水分条件是决定农业发展类型的主要条件。干旱由于其发生频率高、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后延影响大,成为影响我国农业生产最严重的气象灾害;干旱是我国主要畜牧气象灾害,主要表现在影响牧草、畜产品和加剧草场退化和沙漠化。
3.干旱促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1.气候暖干化造成湖泊、河流水位下降,部分干涸和断流。由于干旱缺水造成地表水源补给不足,只能依靠大量超采地下水来维持居民生活和工农业发展,然而超采地下水又导致了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区面积扩大、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的
生态环境问题。
2.干旱导致草场植被退化。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的生态脆弱地带,气候特点为夏季盛行东南季风,雨热同季,降水主要发生在每年的4-9月。北方地区雨季虽然也是每年的4-9月,但存在着很大的孔径异质性,有十年九旱的特点。由于气候环境的变迁和不合理的人为干扰活动,导致了植被严重退化,进入21世纪以后,连续几年,干旱有加重的趋势,而且是春夏秋连旱,对
脆弱生态系统非常不利。
3.气候干旱加剧土地荒漠化进程
4.气候暖干化引发其他自然灾害发生
冬春季的干旱易引发森林火灾和草原火灾。自2000年以来,由于全球气温的不断升高,导致北方地区气候偏旱,林地地温偏高,草地枯草期长,森林地下火和草原火灾有增长的趋势。
历年旱情
根据中国民政部提供的历史文献,1000年来发生在中国的重大干旱事件有14例,这些事例是指持续时间在3年以上,干旱区域覆盖4个省份以上的干旱事件。其中出现于宋、元、明、清等不同的朝代和不同的冷暖气候背景下的有代表性的事例分别是:公元989~991年(北宋);1209~1211(南宋);1370~1372年(元朝);1483~1485年(明朝);1585~1590(明朝);1637~1643年(明朝);1784~1787年(清朝)和1875~1877年(清朝)。
这14个干旱事例中,以1637~1643年的干旱事件持续时间最长;1585~1590年干旱地域最广,且地域分布变化最大,前期北旱南涝转变为后期的北涝南旱;1877年为北方大旱的典型;1785年则为江淮、长江中下游干旱之典型;而公元989年为中原地区干旱之典型。以下分述之:
公元989年
中原地区干旱之典型,该年开封的年降水量推算为191毫米,为最近的50年所未见;公元990年的年降水量为357毫米。旱区中心地带这2年的年降水量平均减少近6成,连续2年平均降水量不足300毫米,这也低于最近50年的最低气象记录。
1585~1590年
干旱地域广、变化大,大范围干旱持续6年。干旱事件可分为前后两段,前段呈北旱南涝的旱涝分布格局,后段旱涝分布格局有改变,北方开始多雨,干旱区扩大并南移至长江流域及江南。由各省逐年受旱成灾的县数统计可见,前段受旱最重的是河北、山西,后段受旱最重的是江苏、安徽和湖南,持续最久的则是河南。1589年达到极旱,1585~1590年间各地河湖井泉干涸记录可旁证干旱程度,例如,安徽“淮河竭、井泉涸、野无青草”;浙江“运河龟坼赤地千里,河中无勺水”等。这次干旱事件尚伴有大范围饥荒和瘟疫,疫区随大旱地区而转移。
1637~1643年
干旱(通常又称崇祯大旱)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百年所未见。中国南、北方23个省(区)相继遭受严重干旱。干旱少雨的主要区域在华北,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山东,这些地区都连旱5年以上,旱区中心所在的河南省,连旱7年之久,以1640年干旱最为猖獗。干旱事件前期呈北旱南涝的格局,且旱区逐年向东、南扩大;1640年以后北方降雨增多,转变为北涝南旱。在这期间瘟疫流行、蝗虫灾害猖獗。
1877年
北方大旱的典型,在旱区中心的山西省南部二百余日无透雨,陕西华阴县1877年无降雨日数达290天以上,汉水、汾水、浍水、汶河、渠河水涸。
1785年
江淮和长江中下游干旱之典型,据史料记载:“太湖水涸百余里,湖底掘得独木舟”。黄河中下游和江淮地区严重干旱持续4年,并伴随严重的蝗灾和瘟疫,其持续少雨时间和酷旱记述为近50年所未见。江淮及太湖地区1785年夏季降水量低于现代记录的极小值。如苏州1785年夏季6~8月雨日数仅28天,夏季降水量的推算值为174毫米,为18世纪夏季(6~8月)雨量的次低值,也低于1951~2000年的最低降水量记录,其距平百分率低达-57.4%,即夏季雨量的减少近6成。在期间,黄河下游及黄淮、江淮飞蝗大爆发,还出现疫病大流行。
2000年
多省干旱,干旱面积大,达4054万公顷,受灾面积6.09亿亩,成灾面积4.02亿亩。建国以来可能是最为严重的干旱。
2003年
江南和华南、西南部分地区发生严重伏秋连旱,其中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等省部分地区发生了伏秋冬连旱,旱情严重。
2004年
我国南方遭受53年来罕见干旱,造成经济损失40多亿元,720多万人出现了饮水困难。
2005年
华南南部现严重秋冬春连旱,云南发生近50年来少见严重初春旱。
2006年
重庆发生百年一遇天灾,全市伏旱日数普遍在53天以上,12区县超过58天。
直接经济损失71.55亿元,农作物受旱面积1979.34万亩,815万人饮水困难。2007年 22个省发生旱情。全国耕地受旱面积2.24亿亩,897万人、752万头牲畜发生临时性饮水困难。中央财政先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2.23亿元。
2008年
云南连续近三个月干旱,据统计,云南省农作物受灾面积现已达1500多万亩。仅昆明山区就有近1.9万公顷农作物受旱,13多万人饮水困难。
2009年
我国多省遭遇严重干旱,连续3个多月,华北、黄淮、西北、江淮等地15个省、市未见有效降水。冬小麦告急,大小牲畜告急,农民生产生活告急。不仅工业生产用水告急,城市用水告急,生态也在告急。
2010年
2009年秋季以来一直到2010年初,中国西南地区遭受严重旱情。特别是云南发生自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秋、冬、春连旱,全省综合气象干旱重现期为80年以上一遇;贵州秋冬连旱总体为80年一遇严重干旱,省中部以西以南地区旱情达百年一遇。损失十分严重。截至3月23日,干旱致使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省(区)受灾人口6130.6万人,饮水困难人口1807.1万人,饮水困难大牲畜1172.4万头,农作物受灾面积503.4万公顷,绝收面积111.5万公顷,
直接经济损失达236.6亿元。
2011年
2010年冬至2011年春,冬麦区发生严重干旱。2月上旬旱情高峰期,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8省有1.12亿亩耕地受旱,有246万人、106万头大牲畜因旱饮水困难。
春夏之交,长江中下游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5省出现了严重旱情。6月初旱情高峰时5省耕地受旱面积达5695万亩,有383万人因旱饮水困难。受干旱影响,鄱阳湖、洞庭湖5月初的水域面积一度只有301和652平方公里,较多年同期分别偏小85%和24%。
夏秋季节,西南大部降雨持续偏少,江河来水不断减少,水利工程蓄水严重不足,发生了严重的伏秋旱。9月上中旬旱情高峰时,贵州、云南、四川、重庆、广西等西南5省(区、市)耕地受旱面积5118万亩,有1405万人、682万头大牲畜因旱饮水困难。贵州和云南旱情尤为严重,两省耕地受旱面积为3701万亩,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和大牲畜分别达977万和436万。
2012年
全国耕地受旱面积6010万亩,仅云南、四川、河北三省就有4028万亩耕地受旱,占全国的67%。全国因旱人饮困难782万人,仅云南、四川、内蒙古3省区就有630万人因旱发生饮水困难,占全国的81%,西南部分山区群众饮水困难时间已长达半年以上。
2013年
2013年6月下旬以来,中国长江以南大部地区出现了历史罕见的持续高温少雨天气,持续时间长,范围特别广,温度异常高。江南大部、华南北部有些气象站的极端最高气温和平均气温均超过历史同期最高记录,南方地区38摄氏度以上的酷热天气日数为近50年来之最,并出现连续超过40摄氏度的酷暑天气。
高温少雨天气使得中国南方地区旱情发展迅速。数据显示,高温区域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52.6%,其中贵州、湖南平均气温为1951年以来最高,而降水量均为1951年以来最少。另据气象卫星遥感监测,7月鄱阳湖水体面积比同期减少25%、洞庭湖水体面积比同期减少34%。
高温干旱对一季稻、玉米等秋收作物所造成的危害已无法挽回。据统计,高温干旱造成南方湘、黔、渝、浙、赣、鄂、皖等7省(市)农作物受灾8021千公顷、绝收1123千公顷。
2012年11月以来,四川省大部分地区降雨偏少,温度持续偏高。特别是进入3月份以来,全省气温异常偏高,基本无有效降雨。全省旱情持续发展,范围继续扩大。
3月份以来,福建全省降雨量与历年同期相比偏少,南部还出现了气象干旱。预计(16日)晚上起,全省自北而南有一场降雨,或有利缓解南部的气象干旱,同时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014年
2014年,全国旱情发展主要经历了冬春旱和夏伏旱两个阶段,其中冬春旱主要发生在山西、河南、河北、山东、甘肃等冬麦区以及湖北、四川、云南等地,夏伏旱主要发生在辽宁、吉林、河南、内蒙古等北方地区。据统计,2014年全国作物受旱面积3.4亿亩、受灾面积1.8亿亩、成灾面积8516万亩、绝收面积2227万亩,因旱造成粮食损失2006万吨、经济作物损失276亿元、直接经济总损失910亿元,共有1783万人、883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饮水困难。从各地损失情况来看,2014年属于干旱偏轻年份。
2015年
2015年,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甘肃、陕西和宁夏等地阶段性干旱较重。去冬今春,华北、黄淮等地降水量偏少2~5成,河北、山西、山东和内蒙古部分地区出现春旱。夏季,华北大部、西北东部、东北西南部、黄淮西部和东南部等地降水量偏少2~5成,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宁夏等地夏旱严重。8月至10月中旬,河南、山东、山西和陕西南部降水偏少,出现中度以上气象干旱,对部分地区冬小麦播种不利。
2016年
2016年秋冬季全国降水正常略偏少,西南东部、西北东南部、华北中南部、黄淮和东北大部则偏少二至四成,旱情不容乐观。
2021年
2021年,中国全年因干旱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1亿元。
2022年
截至2022年9月25日,湖南省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部达到中旱以上等级,90个县市区达到特旱等级。
2023年
2023年,干旱灾害造成2097.4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803.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06亿元。
如何抗旱
1、兴修水利,发展农田灌溉事业;
2、改进耕作制度,改变作物构成,选育耐旱品种,充分利用有限的降雨;
3、植树造林,改善区域气候,减少蒸发,降低干旱风的危害;
4、多管齐下,防治水土流失;
5、研究应用现代技术和节水措施,例如人工降雨,喷滴灌、地膜覆盖、保墒,以及暂时利用质量较差的水源,包括劣质地下水以至海水等。
全球影响
2024年3月19日,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气候状况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干旱等影响了数百万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数十亿美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