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局
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常德市交通局(简称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执法检查和监督。
(二)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实施国家、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收费公路、桥梁、渡口的行业管理;指导交通战备工作。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公路、水路交通待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维护、规费征稽;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公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港航监督、船舶检验、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指导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七)制订地方性交通行业科技规划和规范,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指导本系统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九)指导交通行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加挂法制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工作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史志编修、建议提案、办理、机关行政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血防工作;拟定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政执法。
(二)计划基建科
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审批、审查报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和航道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技术改造、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毁补助经费的核定报批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承担交通扶贫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路(包括汽车站场)、航道(包括港口码头等)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三)财务会计科
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负责资金调度、保障与拨付;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规费、通行费、过渡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报批和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查报批;负责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运输安全科技科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包括旅游运输、大件和危险品运输等)及其站场、港口、码头、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制订线路、运力、站场、港口、码头的布局和宏观调控计划;负责交通运输业户和交通运输外资、合资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和协管运输及运输服务业价格;负责全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交通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交通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科学技术工作;拟定交通科技规划和计划,组织交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并促进成果推广;负责交通行业计算机网络管理;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指导市交通学会工作。
(五)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指导交通系统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群团、武装、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21 16:0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