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安局始建于1949年,共有工作人员497名,其中民警438名,干部职工59名。负责全市88万人口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机构简介
常宁市
公安局始建于1949年,现设42个机构,其中综合部门4个,派出机构26个(派出所24个,接管水口山分局),执法办案大队12个。
地址:湖南省常宁市东一环茶箭村
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警务工作。
2、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4、管理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5、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市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6、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7、负责对全市
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8、负责对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9、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10、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1、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
12、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3、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常宁市公安局局长: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