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今属山西)。到了其曾祖父时,又迁居下邽(音guī)(今陕西渭南北)。白居易的
祖父白湟曾任巩县[河南巩义]县令,与当时的新郑[属河南]县令是好友。见新郑山川秀美,民风淳朴,白湟十分喜爱,就举家迁移到新郑城西的东郭宅村(今东郭寺)。唐代宗大历七年(公元772年2月28日)正月二十日,白居易在东郭宅降生了。武宗会昌六年(846年)八月卒于洛阳[属河南],享年75岁。著有《白氏长庆集》七十一卷。
晚年官至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在文学上积极倡导
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写下了不少感叹时世、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对后世颇有影响。文学史上相当重要的诗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释、道三家。立身行事,以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指导思想。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3000首诗,还提出一整套
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同上),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