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Normal College),培养初等和中等教育师资的高等师范学校。一般分两类:(1)独立设置,属国家或地方,专门培养教师;(2)设于综合大学,为其他院系学生提供教育课程及职业训练,也可自己招收本科生及研究生。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国以第一类为主。战后,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一些发达国家独立的师范学院多并入综合大学。中国从1938年开始独立设置和设于
国立大学。
国立:国立北平师范学院(北平市)、国立
长白师范学院(吉林省延吉)、国立
西北师范学院(甘肃省兰州)、
国立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江陵)、
国立师范学院(湖南省衡山)、国立昆明师范学院(云南省昆明)、国立
贵阳师范学院(贵州省贵阳)、国立
南宁师范学院(广西省南宁)、
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重庆市)、
国立中央大学师范学院(南京市)、
国立中山大学师范学院(广州市)、
国立浙江大学师范学院(浙江省杭州)和国立
四川大学师范学院(四川省成都)、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江苏苏州)、国立音乐学院(南京市)、国立体育师范专科学校、国立劳作师范专科学校、国立国术体育师范专科学校(天津市)、国立幼稚师范专科(上海市)、国立康定师范专科学校(
西康省康定)。
省立:
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天津市)、
台湾省立师范学院(台湾省台北)、
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江苏省无锡)、四川省立教育学院(重庆市)、江西省立体育师范专科学校(江西省南昌)、四川省立体育专科学校、河北 省立师范专科学校、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山东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山东济南)、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福建 福州)、辽宁省立师范专科学校(辽宁沈阳)、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牡丹江)、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均独立设置。多数为培养地方普通中学文理科教师的普通师范学院。也有少量体育、艺术、外语、民族、职业技术、铁道、
成人教育等专科和专门师范学院, 在招生、修业年限、学生待遇等方面与普通师范学院基本相同,在专业及课程设置方面则有明显区别。有的亦招收研究生,设研究机构,办函授教育和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