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丹,法国
哲学家。约1295年生于阿图瓦的贝顿; 约1358年卒于
巴黎。
布里丹是巴黎大学教授,他反对当时在欧洲学者头脑中占统治地位的
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理论中的重要部分。 亚里士多德曾认为运动中的物体需要一连续的力,并解释说在最初的动力(例如:一弹弓的原动力)消耗后,空气提供这种连续的动力。布里丹认为该原动力就足以使它继续运动,一旦给以原动力,它就如此继续运动,而不需天使继施力来保持天体的永恒运动。这是三百年后提出来的
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的先声。更概括地说,他认为支配天体运动的规律同样适用于地面运动。布里丹的出名,主要在于据说他证明了两个相反而又完全平衡的推力下,要随意行动是不可能的。他举的实例就是一头驴在两捆完全等量的草堆之间是完全平衡的。既然驴无理由选择吃其中哪一捆草,那么它永远无法作出决定只得最后饿死。但是在布里丹著作中找不到“布里丹的驴”,所以他是否是此故事的作者还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