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巴拉斯(Paul Barras,1755~1829),
法国大革命期间
督政府中最有
权势的人物。
参加过1789年7月14日的攻克巴士底狱行动。10月将
路易十六从
凡尔赛迎回巴黎。参加
雅各宾俱乐部,1791年回到纳瓦尔省,1792年9月在巴黎当选国民公会议员,反对处死国王和成立共和国。
作为意大利的法军代表,他从保王党手中解放了凡尔和尼斯,组建了
滨海阿尔卑斯省,在
土伦大败反雅各宾的军队。
在恐怖统治期间,他拒绝参加任何派别,然而1794年夏天,他在推翻
罗伯斯庇尔政权中扮演了关键角色,成为三位主要人物之一,并升任军警总司令。
他召回拿破仑并批准拿破仑用大炮轰击巴黎街道来对付保王党造反。拿破仑得到的报酬是和被巴拉斯抛弃的情妇
约瑟芬成婚并指挥意大利方面军。
督政府成立后,巴拉斯为五个督政官之首。果月十八日政变(1797年9月14日)使他获得了更大的权力。
巴拉斯任督政期间,贪污索贿,有诸多情妇,重演了旧政权的弊政,充分贯彻了教皇
利奥十世的“名言”:“因为上帝给了我们这职务,让我们享受它。”
1797年
第一次反法同盟的胜利结束使他的声望高涨到极点。拿破仑雾月十八日政变(1799年11月9日)后巴拉斯的权势下降,以阴谋恢复君主制被逐出巴黎,任驻
布鲁塞尔大使并处于受监视状态。
1805年拿破仑称帝后他被允许回到法国,定居于马赛。拿破仑得知他秘密会见西班牙废王
卡洛斯四世后,于1813年派他去罗马。
1815年
波旁王朝第二次复辟以后获准退隐沙约庄园,完全脱离政治,1829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