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昌府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一个
行政区域。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就设置了
陇西郡,为全国36郡之一。汉朝著名探险家
张骞出使西域时,陇西建制为“巩昌府”,此后陇西便有“巩昌”之称。历经金、元、明和清朝,巩昌府的级别、建制和隶属几经改变,曾作为“置”、“总帅府”等。
金正大中改巩州置。治所在陇西(今
甘肃省
陇西县)。辖境相当今甘肃陇西、通渭、漳县、武山、定西等县地。
元
至元十八年(1281),置巩昌总帅府,属陕西行中书省。
洪武九年(1376),改行
中书省为布政使司,统各府州县,废
甘肃行中书省。巩昌府属
陕西布政使司。 治所陇西县,领14县3散州:陇西县、安定县、会宁县、通渭县、漳县、宁远县、伏羌县、西和县、成县,及
秦州(领秦安县、清水县、礼县),
阶州(领文县),
徽州(领两当县)。
清圣祖
康熙年间分陕西为左、右布政使司。巩昌府属陕西右布政使司,并为治所。
清代,巩昌府治陇西(今
甘肃省
陇西县)。清
乾隆时期,陇西商业及商品市场空前活跃,巩昌府城是当时陇右繁华的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