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寺
大理寺所属内部机构
左寺,机构名。大理寺所属内部机构之一。
顺治元年(1644)设寺丞满一人,寺正满洲、汉军、汉各一人,寺副汉一人,评事汉一人。康熙三十八年(1699)省寺丞、寺副,乾隆十七年(1752) 改寺正为寺丞。定制,设寺丞满洲、汉军、汉各一人,正六品,评事汉一人,笔帖式满洲二人、汉军一人,经承四人。其职掌有四:(一)分核内外之刑名,即与刑部奉天司、江苏司、贵州司, 都察院山东道、江南道、浙江道、四川道、广东道、贵州道及京畿道所管盛京会审、会覆京内外的死刑案件;刑部直隶司、都察院京畿道所管会审、会覆的死刑案件,则与右寺轮流掌核。(二) “热审” 时,由寺丞会同刑部、都察院有关司道会审,将刑部现审之案审拟呈堂。笞罪宽免,枷杖减等,人犯暂行保释,待立秋后再送刑部执行,按季汇题;重囚有可矜可疑者,请旨定夺。(三)京内外永远枷示的犯人,由该衙门向大理寺汇报,由该寺行查,年终呈堂汇奏。(四)办理吏部、户部、礼部、都察院、内务府、光禄寺、太常寺、太仆寺、钦天监、太医院、步军统领衙门咨办事件。
参考资料
左寺.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28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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