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成本,即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主要是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的成本。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类企业,机电安装企业,其他建筑安装企业的财务会计中的营业成本,一般情况下需要和建筑安装收入相配比。
包括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各种输电管道工程、工程地质勘探、矿井开凿、水利工程等大型建设项目的成本。施工企业生产对象都是不动产,它具有单件性、受气候条件制约、施工周期长等特点。
它的成本计算方法完全取决于施工企业的生产特点。施工企业一般以单位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由于其他施工规模大,周期比较长,所以施工企业成本均按月计算,并且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的各个月份,有必要将已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工程部分作为完工工程,视同产成品进行成本计算,而对于已投料施工,但尚未达到预算定额规定的工程部分作为未完工程,视同在产品成本进行计算。施工企业的施工费用应该按月进行归集与分配,并将成本按一定标准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当月工程全部竣工,则除了计算当月完工工程成本以外,还要计算全部工程的决算成本,即全部工程的实际总成本。
(5)间接费用,指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它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津贴、折旧、修理、
低值易耗品、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等。为了正确计算施工成本,可设置工程施工
成本计算账户,借方归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耗费,贷方结转完工工程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