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职业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即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评聘范围和数量
评聘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务的范围是企业、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的高级工程师。评聘的总量逐步达到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数的10%。
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后任高级工程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两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上述人员在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业绩突出,能指导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其他国家级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获得四项以上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发明专利),或取得六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4、获两项以上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部一等优秀设计奖、部一等优秀勘探设计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程设计项目的主持人员或主要设计人员;
5、主持或为主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6、在省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6-08 13:49
目录
概述
评聘范围和数量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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