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职业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即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评聘范围和数量
评聘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务的范围是企业、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的高级工程师。评聘的总量逐步达到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数的10%。
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后任高级工程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两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上述人员在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业绩突出,能指导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其他国家级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获得四项以上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发明专利),或取得六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4、获两项以上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部一等优秀设计奖、部一等优秀勘探设计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程设计项目的主持人员或主要
设计
人员;
5、主持或为主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产品
等,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6、在省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6-08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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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聘范围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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