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许可制度
组织程序规定
工作许可制度是工作许可人(当值值班电工)根据低压工作票或低压安全措施票的内容在做设备停电安全技术措施后,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许可的命令;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在检修工作中,工作间断、转移,以及工作终结,必须由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所有这些组织程序规定都叫工作许可制度。
概况
发电厂、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手指背面触试已停电的设备,以证明设备确无电压(这一举动是工作许可人向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的一种最好的、直观的表达方式,使工作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亲眼看到,检修的设备确实已无电。工作许可人的这一举动是对检修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体现);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发放工作票;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电力线路
1、对于填用第一种电力线路工作票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2、线路停电检修,值班调度员必须在发电厂、变电所将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将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内,才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3、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通知到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
a.当面通知;
b.电话传达;
c.派人传达。
4、 对于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在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不能和工作负责人用电话直接联系时,可经中间变电所用电话传达。中间变电所值班员应将命令全文记入操作记录簿,并向工作负责人直接传达。电话传达时,上述三方必须认真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29 08:23
目录
概述
概况
电力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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