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周是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周内应该工作的时数。决定工作周的时数,在各国中采用了不同的办法,有的由国家统一规定和劳资双方自由协定两种方式。如加拿大,苏联东欧和亚洲地区的一些国家都是由本国劳动法规定的。而英、美等许多国家一般则由劳资协议来确定。我国实行的标准工作日是每日8小时,每周48小时,每周工作6天,给予一天的公休假日,多数发展中国家如埃塞俄比亚、巴林等所实行的工作周与此同。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奥地利、丹麦等则实行40小时工作周。法国由于小工业比较多,实行45小时工作周。苏联实行41小时工作周。
【释义】
工作周的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长度由法律规定。根据1995 年3 月25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规定,自1995 年5 月 1 日起实行职工每周工作5 天、40 小时工作周制度
【英文】
The part of a calendar week devoted to work, school, or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