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
中国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公职人员
工会干部是中国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公职人员。工会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建设一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干部队伍。工会干部应符合以下标准:(1) 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为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做“职工之友”。(2)努力堂习、深入实际,调査研究,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文化、业务水平。(3) 坚持原则,不谋私利,扶持正气,压制邪气,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4)作风民主、实事求是,富于自我批评精神,团结大家一起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重视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有专业知识的干部。
工会干部应符合以下标准:(1)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为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做“职工之友”。(2)努力学习、深入实际,调査研究,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文化、业务水平。(3)坚持原则,不谋私利,扶持正气,压制邪气,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4)作风民主、实事求是,富于自我批评精神,团结大家一起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重视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有专业知识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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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6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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