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新区
为招商引资、开发建设而设立的行政机构
工业新区是一个地区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能力,实现一个地区的跨越发展,由地方政府在所辖区域内经济发展相对超前的乡、镇、区特别设的以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为主要目的的行政机构
基本特点
工业新区一般设立工委、管委机构及内部职能机构。通常工委、管委下另设办公室、招商局、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等相应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工委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把握工业新区的发展方向;抓好党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履行党委系统组织、宣传、纪检职责。
管委
1、负责制定工业新区总体规划和按照《总规》进行建设、监管及各类入区项目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监管。
2、确定工业新区发展方向、明确招商重点、制定招商策略。组织各类招商活动,搞好招商项目的洽谈、引进、协调工作。
3、负责工业新区各项经济发展指标、项目建设与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及区内企业的财务审计、财务监管。
4、负责入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各种协调服务,并为入区企业搞好各类培训。
5、进行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科研成果引进,同时,引导企业进行自主科技创新和引进先进设备、技术和先进科研成果。
办公室
负责综合情况的上传下达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主要领导讲话、机关年度总结等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负责机关接待,会议活动组织,内部行政事务管理,机关内设机构之间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文印、文书档案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
招商局
确定招商重点,制定招商策略;组织实施各类招商活动;为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和投资环境咨询;负责国内外客商的日常接待和项目洽谈;搞好招商项目的引进、协调工作;协助办理外资投资企业审批,协助投资者完成企业工商注册前的各项审批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报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协助外资企业增资转股等各项变更的审批;负责新区信息网络、门户网站的建设开发与运行维护,为新区网络宣传、接待活动采集、处理和发布文字、图片、多媒体等信息。
规划建设局
负责新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为项目单位建设用地提出选址意见,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协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负责施工验线;
负责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总平面图审查及单位建设沿街立面、色调、装饰标准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对从事建筑产品生产、交易及有关活动的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对建设工程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对建设单位的发包及招标申请进行审查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和有关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负责监理单位资质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编制新区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及设施维护、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道路、桥梁、供水、照明设施、排水防汛系统的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管理;
负责新区道路及两侧便道以内的掘路、占用绿地、占道、占道临建及棚亭建设、拆迁的规划审批工作;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局
根据新区的发展和市场变化,确定并及时调整新区发展方向、目标和经济发展重点;各项经济发展指标、项目建设与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预测、管理和监控及各项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搞好调查研究,制定新区经济发展相关举措,为工委、管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负责入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突发事件预案。做好入区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消除隐患工作。
牵头负责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服务中心
负责区内企业各类扶持奖励及各项优惠政策相关工作;企业在建成投产后外部关系的协调服务、企业投诉的受理及经济纠纷的协调处理;协助企业搞好策划、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申报、质检报关、融资、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各类培训等服务工作。加强与各类学术机构、科研院所的合作,发布科技进步有关政策、推进专利成果转化,引导企业产品开发、技术创新;负责新区劳动力资源及人才资源的开发、引进、交流工作;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03 14:18
目录
概述
基本特点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