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英文全称为Expert Committee for Telecommunication Economy,以下简称“委员会”及ECTE)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高级顾问咨询机构,其业务活动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归口管理指导单位为通信发展司。
章程
活动宗旨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和创新精神。汇集业内外资源,融合专家智慧,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通信、互联网及网络经济领域的研究、咨询与管理支撑工作,保障政府公共决策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基础,体现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主要任务
1. 组织研究两化融合环境下网络经济运行规律与趋势,重点研究通信业、互联网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
2. 组织研究信息通信业的转型与战略方向问题,重点研究产业信息化、区域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以及本领域企业的国际化战略问题。
3. 组织研究信息通信业体制改革领域的重大问题,重点研究监管体制、投融资体制、国际合作机制等问题
4. 组织研究信息通信业市场环境变化、竞争格局演变及其对管制政策影响等重大问题
5.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建立沟通交流平台,协调处理业务经营者、投资者与消费者等相关关系。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对本领域的重大经济利益纠纷、稀缺资源分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和支撑保障服务。
6. 接受政府部门和本领域的企业委托,对关系产业发展趋势以及重大热点、难点问题,提供综合调研、项目评估和战略咨询服务。
7. 举办交流论坛和学术沙龙活动,研讨信息通信业基础理论、行业实践、管制政策和法律法规等重大问题,必要时向高层提供决策建议。
8. 根据需要出版电子或纸质的委员会刊物,反映委员会活动及研究成果,沟通委员会与业内外的关系。
组织运作
1. 委员会由来自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业内企业等机构的经济、法律、管理和技术等专家组成,其中来自非政府部门的专家代表不少于70%。为有效控制成本并保障活动效率,委员规模应兼顾代表性和适应性。每届委员的具体人数由理事会批准。
2. 委员会首期成员由筹备发起单位与专家个人协商产生,由委员会直接聘任,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换届,依据专家本人意愿和委员会需要,可以延聘、终止或增加成员。
3. 委员会设理事长一人、名誉理事长一到两人、副理事长若干人,高级顾问若干人。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委员会会议通过生效,任期与委员相同。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理事会议,对委员会重大决策行使批准权。
4. 委员会挂靠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在其下设立秘书处(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长由挂靠单位提名,委员会通过,其任期与委员相同。
5. 委员会开展工作活动的主要形式是调查研究、交流研讨、成果出版及咨询服务。委员会举办各项活动应遵循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激励委员广泛参与,尊重专家个人意愿。秘书处应对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总结整理,及时呈报挂靠单位和主管部门。
6. 委员会可根据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的需要,在必要时依据专业分工和个人兴趣设立专业委员会,其成员从委员中遴选,由秘书处提名、理事会批准。
第五条 委员的权利
1. 委员有及时获取委员会工作计划与活动信息,平等参与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 委员有依据个人对委员会有偿顾问咨询活动的贡献,获得一定经济报偿的权利。
3. 委员有对委员会集体决议保留个人意见的权利。
4. 委员有对委员会章程、工作活动计划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 委员的义务
1. 委员有参与委员会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的义务,如因特殊理由无法出席活动,应事先向秘书处请假,必要时可提供书面意见。
2. 委员有义务承担学术交流演讲者的责任,一旦受到委员会的邀请通知,应认真准备书面发言稿。
3. 受委员会刊物邀请,委员有义务及时提供稿件。
4. 委员有义务按照委员会要求,遵守各项保密规定。
第七条 委员的解聘
1. 因年龄、身体、工作岗位变动及其他个人原因,委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自愿书面解聘要求,报理事会确认批准。
2. 委员任期届满后,理事会可依据秘书处建议,征求委员本人意见,提出协商解聘方案。
3. 没有正当理由,委员一年内不参加委员会组织的任何活动或履行其他义务,可视为自动解聘。
第八条 活动经费
本委员会组织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是挂靠单位运行费用拨款、会议活动赞助费、顾问咨询收费等。具体预算由秘书处做出,在挂靠单位专户管理。
第九条 委员会的终止
本委员会如需终止,应由理事长会议提出正式建议,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正式报告政府主管部门作出终止委员会的书面决定。终止后的财产由挂靠单位处置。
领导成员
名誉理事长 吴基传 原信息产业部 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 原副主任委员
高级顾问 胡启恒 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
高级顾问 邬贺铨 中国工程院 副院长
高级顾问 周子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
高级顾问 王建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前总裁
高级顾问 王占甫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 司长
高级顾问 衣雪青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司长
高级顾问 田舒斌 新华网总裁、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
理事长 杨泽民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秘书长、工信部电信研究院 原院长
副理事长 张峰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 司长
副理事长 郭福华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 司长
副理事长 孔泾源 国家发改委综合体制改革司 司长
副理事长 曹淑敏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院长
副理事长 王亚杰 北京邮电大学 党委书记
副理事长 杨震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
副理事长 张继平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副总裁
副理事长 薛涛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副总裁
副理事长 佟吉禄 中国联通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
参考资料
专家委员会章程.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3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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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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