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员
国家公务员的一种
巡视员是国家公务员的一种。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属于非领导职务,有巡视员、副巡视员之分。巡视员和副巡视员只在地、厅、司、局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副巡视员则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此外,副省级城市可以设置正局级巡视员(副厅级)、副局级巡视员(略高于正处级),任职条件同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巡视员有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
基本简介
中国巡视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级别为正厅级。巡视员是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属非领导职务,有巡视员、副巡视员之分。
副巡视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此外,副省级城市可以设置巡视员、副巡视员,任职条件同上。特别注意:副省级市的巡视员为副厅级,副巡视员为副局正处级(注:副局正处级为副省级市特有的行政序列)。
职责
主要权力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4 11:05
目录
概述
基本简介
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