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0年初到1952年8月,川东、川西、川南、川北4个行署区分别建立了隶属于西南军政委员会的政权组织机构,1950年8月前称“xx行政公署”;1950年8月31 日,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函告西南军政委员会:“川东、川西、川南、川北行署,正式定名为‘xx人民行政公署’”。川西行署成立于1950年2月7日,辖温江、绵阳、眉山、茂县4个专区,1个地级市(成都),38 个县。
行政区划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实行大区一级行政区划建制。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政委员会和西南军区,分别由邓小平、刘伯承、贺龙任书记、主席、司令员,统一领导西南区的工作,驻重庆市。同时,将原四川省划分为川东、川西、川南、川北4个行署区。
川西行署区下辖1个地级市,4个地级专区,共5个
地级行政单位和8市辖区、38县,共46个县级行政单位(下图参考资料亦同)。
历史沿革
◎设立川西行署区,管辖成都市和
温江专区、绵阳专区、眉山专区、
茂县专区。驻成都市。
1.撤销成都市第二区,七行政区域并入第一区。
2.撤销成都市第三、四区,合并设立第二区。
3.撤销成都市第五、六区,合并设立第三区。
4.撤销成都市第七、八区,合并设立第四区。
5.撤销成都市第九、十、十一区,合并设立第五、六区,以第九区和第十区的部分地区为第五区的行政区域;以第十一区和第十区的部分地区为第五区的行政区域。
6.撤销成都市第十二、十三区,合并设立第七区。
7.成都市第十四区更名为第八区。
◎
温江专区的
新津县划归眉山专区;眉山专区的
大邑县划归温江专区。(川西人民行政公署民政厅1951年1月5日报告备案)
★
金堂县驻地由城厢镇迁至
赵镇(川西人民行政公署民政厅1950年11月20日批准)。
◎华阳县驻地由中和乡迁至中兴乡(华阳县人民政府1953年2月16日报告备案,1951年4月实施)
◎理县驻地由薛城迁至杂谷脑(川西人民行政公署1951年9月5日批准)
◎汶川县驻地由绵虎镇迁至威州(川西人民行政公署1951年9月5日批准)
◎撤销川西行署区,与川东、川南、川北3个行署区合并,恢复四川省(中央人民政府8月7日批准)
行政机构
川西人民行政公署(1950.1~1952.8)
1950年2月7日,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奉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刘伯承电令于成都市督院街正式成立,李井泉为主任、阎秀峰为副主任。1950年7月政务院第38次政务会议通过增补钟体乾为副主任。川西区人民行政公署属省级政权机构,隶属于西南军政委员会。川西人民行政公署下辖绵阳、温江、眉山、茂县4个专署和成都市。1952年9月,川西人民行政公署的建制撤销,所辖各专署改隶四川省人民政府。
解放初期,为迅速建立革命秩序,川西人民行政公署主任、副主任、委员由西南军政委员会提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转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命。1950年7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38次政务会议通过、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的行署委员会委员共59人(保留藏族委员3人),即:王永和、王廷弼、王定一、王德茂、王观潮、白天、李井泉、余存永(回族、工商界)余述生、冷寅东(前国民政府成都市市长)、吴子瑜、宋应、李文炯、李宗林、孪劼人(教授)、杜桴生、沙汀(作家)、谷志标、车敏樵、周荃叔(士绅)、邱翥双(民革)、邵石痴(士绅)、唐健伯、孙壶东(工商界)、桂绍彬、索观瀛(藏族)、衰子钦、郝德青、马骥元(士绅)、张志和(民盟)、张呼晨、张秀熟(教育界)、张祖谅、张韶方、张斯可(军人)郭勋棋(军人)彭迪先(民盟)、程复新(民盟)、黄鱼门(工商界)黄肃方(士绅)、黄墨涵(民建)、黄应乾(工商界)、黄隐(军人)、叶石荪(教授)、贾启允、赵利群、刘中湘、刘元琮(军人)、刘忠、刘云波(女、教育界)、邓只淳(教授)、阎秀峰、谢文炳(教育界)、钟体乾、钟汝为(民革)、罗任一(农工民主党)、罗髫渔(教授)、韩百城(士绅)。7 月21日,经政务院第42次政务会议通过并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9次会议(9月5日)批准。增加姜宝箴(女)、龚逢春为委员。此后,政务院第75次会议通过,并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命了牛锡光、安法孝、李维嘉、杜心源、熊扬、刘文珍、罗志敏等7人为委员,同时兔去车敏樵、袁子钦、刘忠委员职务。以上委员中,赵利群1952年初调离,7月5日免去委员职务;刘元琮1951年3月28日由川西行署上报西南军政委员会撤职。
1950年,川西人民行政公署所属的交通厅、财政厅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不久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川西分行)等相继成立。西南军政委员会第13次行政会议又通过了对粮食、水利、税务3局及人事处的任命。1950年6月29日,据《川西行署、市、专署级人员情况统计表》记载,已有秘书、行政、民政、财政、教育、交通、工商、农林、卫生、新闻10个处,粮食、税务、劳动3个局和一委(财政经济委员会),一院(川西人民法院)。到1950年8月。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委员会正式建立时,已有财政经济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两个综合管理机构,民政、公安、财政、工商、交通、农林、文教7厅,水利、劳动、粮食、税务4局,两处(新闻出版、卫生),一院(人民法院),一行(中国人民银行川西分行)。此后,陆续建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川西区编制委员会,以及办公厅、川西人民检察署、公路局(1952年2月并入交通厅)、川西邮电管理局(川南区西康省邮电中心归川西管理局领导)、盐务局、合作事业指导处等。
川西人民行政公署的派出机构有温江、绵阳、眉山、茂县4个专员公署。各专员公署始称行政专员公署,1950年4月改称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0月后改称专员公署。各专员公署代表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对所辖地区行使职权。各专署下设机构有:民政、财政、工商、建设(1952年7月前分设农林、交通二科,1952年7月合并为建设科,专管农、林、交通行政)、文教、卫生6科,公安、监察两处,粮食、税务两局,一室(秘书室),一院(川西人民法院分院),一署(川西人民检察署分署)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