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套类型是作为某其他类型的成员的类型。嵌套类型应与其声明类型紧密关联,并且不得用作通用类型。有些开发人员会将嵌套类型弄混淆,因此嵌套类型不应是公开可见的,除非不得不这样做。在设计完善的库中,开发人员几乎不需要使用嵌套类型实例化对象或声明
变量。
如果可能在声明类型的外部
引用类型,则不要使用嵌套类型。在常见方案中,不应要求对嵌套类型进行
变量声明和对象实例化。例如,处理在某一类上定义的事件的事件处理程序委托不应嵌套在该类中。
如果需要由客户端代码实例化类型,则不要使用嵌套类型。如果某种类型具有公共
构造函数,就可能不应进行嵌套。理想情况下,嵌套类型仅由它的声明类型进行实例化和使用。如果嵌套类型具有公共
构造函数,则表示该类型不单由其声明类型使用。通常情况下,嵌套类型不应针对其声明类型以外的类型执行任务。如某种类型具有更广泛的用途,就很可能不应进行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