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中共莘县区委书记、县委民运部长、社会部长、中共鲁西北地委交通科长、秘书、莘县公安局长,中共元朝县委组织部长,中共鲁西北地委社会部科长等职。1939年秋,曾被日军捕去,与敌人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坚贞不屈,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气节。1947年3月任莘县县长。1948年2月任
冠县县长。1949年2月南下到湖南,历任中共湘乡县委副书记,中共凤凰县委书记,湘西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科长,中共沅陵县委书记,黔阳专署专员,湖南省农林水办公室副主任,省水利厅长,省农业厅副厅长,省委农工部副部长兼农林水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厅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