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交通运输局
崇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崇州市委、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崇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委发〔2011〕29号)精神,设立崇州市交通运输局(简称市交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增加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职责。
2.加强智能交通信息系统规划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现代化水平。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1.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方案的审查职责划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取消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
崇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成都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乡交通运输专项规划;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项目近期建设、维护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评估。
(三)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停车场、货物运输)、公交、出租汽车、轨道交通、水运及船舶、船员等行业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各种运输方式,平衡交通需求;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参与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价格;组织协调各类旅客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重要物资运输;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及其运输场站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负责全市县道公路、委托管理的干线公路、通航水域及其交通设施的管理和养护;负责全市水路运输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乡村公路及其桥梁养护管理的行业指导。
(五)负责物流行业管理工作,统筹物流业运输、装卸、仓储、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环节的衔接。
(六)负责对全市经营性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以及公路建设及养护、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指挥、应急处置。
(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编制执行交通运输行业预决算,落实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的监管。
(九)负责智能交通和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崇州市交通运输局内设8个机构:
(一)崇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挂纪检监察科牌子)
负责工作目标管理和政务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局机关日常工作;统筹管理机关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牵头组织信息、政务公开、计划生育、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崇州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行政行为听证工作;承办市政府公布的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事项。
现任领导
局长:周浩
办公地址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9 14:30
目录
概述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