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源乡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辖乡
峰源乡,隶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地处莲都区南部,东邻青田县祯旺乡,东南、南与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渤海镇红星街道相连,西南、西与云和县元和街道、石塘镇相邻,北与大港头镇接壤,东北连接青田县章村乡。辖区总面积151.14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峰源乡户籍人口8674人。
历史沿革
清代,属元和乡十八都。
清代后期,属南元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设峰源、赛源乡。
1951年5月,2个乡均隶属云东区。
1953年4月,改设上详、夏庄乡。
1956年,合并为峰源乡。
1958年7月,隶属丽云区。
1958年11月,改置峰源大队。
1962年2月,改设峰源公社。
1984年1月,复为峰源乡。
1992年5月,仍为峰源乡。
2006年8月,郑地乡并入。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峰源乡辖西坑、庞山、新村、夏庄、横坑、木寮、芳坪、赛坑、小岭根、库坑、上坪、横山后、郑地、正蚕、尤源、高源、新砺、毛山、孙畲、郑张山20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0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峰源乡下辖8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庞山村下园自然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峰源乡地处莲都区南部,东邻青田县祯旺乡,东南、南与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渤海镇红星街道相连,西南、西与云和县元和街道、石塘镇相邻,北与大港头镇接壤,东北连接青田县章村乡。辖区总面积151.14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2011年,峰源乡有耕地面积0.73万亩,林地面积19.1万亩。
峰源乡的野生动物品种极为丰富,有白鹇、山鸡、竹鸡和豪猪,运气好的,甚至能看到猴群在毛竹梢嗮太阳。2016年,峰源乡发现有中华斑羚、蛙类新种(丽水树蛙丽水异角蟾)等一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另外,科考团队还在保护区内发现了寒露林蛙的浙江新记录。
根据《中国植物红皮书》(第一册)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莲都区峰源乡珍稀濒危植物及国家保护植物共有18种其中裸子植物2科3属4种,被子植物10科12属种。珍稀濒危植物有短萼黄连、八角莲、黄山木兰、银钟花和短穗竹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南方红豆杉、榧树、野荞麦、樟树、花榈木等;既是珍稀濒危植物又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有华东黄杉、长叶榧、鹅掌楸、厚朴、凹叶厚朴、钟萼木、野大豆和香果树等8种。
人口
2011年末,峰源乡辖区总人口857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7人,城镇化率1.1%。另有流动人口105人。总人口中,男性4580人,占53.4%;女性3990人,占46.6%;14岁以下824人,占9.6%;15~64岁5306人,占61.9%;65岁以上2440人,占28.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8528人,占99.5%;有畲、佤族、哈尼等9个少数民族,共42人,占0.5%。其中畲族11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6.2%;佤族10人,占23.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8人。
截至2019年末,峰源乡户籍人口867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峰源乡财政总收入172.71万元,比上年增长-17.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8.39万元,比上年增长7.7%,均财政收入20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341元。
截至2019年末,峰源乡有工业企业23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农业
2011年,峰源乡农业总产值1.14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农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70.0%。
2011年,峰源乡生产粮食2305.7吨,其中水稻1137.6吨,蕃薯235.5吨,玉米351.4吨。茶叶种植面积945亩,产量85吨;油菜种植面积370亩,产量66.6吨;蔬菜种植面积9617亩,产量19234吨;食用菌产量1155吨,产值5895万JU。
2011年,峰源乡生猪饲养量3589头,年末存栏1053头;羊饲养量476只,年末存栏207只;牛饲养量793头,年末存栏425头;家禽饲养量21.33万羽,上市家禽15.23万羽。生产肉类515.1吨,其中猪肉228吨,牛肉55吨,羊肉3.1吨;禽蛋33吨;畜牧业总产值814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1%。
截至2011年末,峰源乡累计造林19.02万亩,其中防护林3.68万亩,经济林0.29万亩,竹林3.64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0.01万株,林木覆盖率88.3%,活立木蓄积量63.07万立方米。水果种植面积8462亩,产量6544.5吨,其中桃3088吨、猕猴桃549吨。
2011年,峰源乡鱼塘养殖面积0.7公顷,水产品产量16.2吨,渔业总产值1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1%。
工业
2011年,峰源乡工业总产值2650万元,比上年增长0.9%,工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16.3%。
商贸
2011年末,峰源乡有商业网点24个。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571.6万元,比上年增长21.6%;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85.7万元,比上年增长14.4%。
金融业
2011年,峰源乡各类存款余额320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128万元。
邮电业
2011年,峰源乡邮政业务收入3万元。电信业务收入124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峰源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8人,专任教师1人;小学1所,在校生106人,专任教师1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主要学校有峰源乡中心小学。
2011年,峰源乡教育经费达212.9万元,比上年增长-22.4%;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28万元,比上年增长-44.5%,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0.2%。
文化事业
2011年末,峰源乡有文化艺术团体13个,会员189人;文化站1个;公共图书室1个,建筑面积15平方米,藏书3000册。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峰源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个,固定资产总值102.27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2人,其中执业医师2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注册护士2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5474人次。
2011年,峰源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350.06/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8.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7971人,参合率92.2%。
社会保障
2011年,峰源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49户,人数268人,支出46.24万元,比上年增长~0.01%,月人均144元,比上年增长11.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7人,支出6.11万元,比上年增长24.1%;农村五保分散供养5人,支出1.8万元,比上年增长28.2%;农村医疗救助51人,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68人次,共支出20.39万元;农村临时救济110人次,支出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6.1万元,比上年增长1.2%。社区服务设施3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713人,参保率94.0%。
基础设施
2011年末,峰源乡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83.4千米,乡村通邮率100%。电信企业3家,服务网点3个。固定电话用户941户,移动电话用户2189户。
交通运输
峰源乡有县乡(镇)级公路1条,总长60千米。
历史文化
峰源乡地名因辖区原峰源公社得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20:33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