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寺碑》亦称《麓山寺碑》,
李邕撰文并书,唐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立,在湖南长沙岳麓公园。行楷书。碑高2.7米,宽1.35米,28行,满行56字,共1413字。圆顶上饰有龙纹浮雕,碑额阳文篆书“麓山寺碑”四字。碑左和右下方有损缺。碑侧刻有米芾的正书阴刻题名“元丰庚申元日同广惠道人来襄阳米黻”字样,“元丰庚申”即公元1080年。
《麓山寺碑》是李邕行楷书的代表作。李邕一生书写过的众多碑铭,以麓山寺碑最为精美,该碑笔力凝重,笔法挺拔,气势纵横。运笔博采魏晋及北朝诸家之长,结体纵横相宜,笔法刚柔并施,章法参差错落,行云流水,化柔为刚之美。
黄庭坚评其书曰:“气势豪逸,真复奇崛,所恨功力太深耳。少令功损相半,使子敬复生不过如此。”清孙承泽:“《岳麓寺碑》虽已残剥,然其锋颖尚凌厉不可一世。北海奇人,故所书尔尔。昔俞仲蔚谓此碑胜《云麾》,必有所见也。北海书宋初人不甚重之,至苏、米而稍袭其法;又至赵文敏,每作大书,看意以拟之矣。”(《庚子消夏记》)后起书法大师,如
苏轼、米芾、
赵孟頫等都沿袭其法。
《麓山寺碑》 传“黄仙鹤刻”,黄仙鹤即李邕刻,黄仙鹤为李邕的化名。由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篆刻家李邕撰文、书写、并镌刻,且此碑的文采、书法、刻工都精湛独到,所以人们又称它“三绝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