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教育局班子成员10人。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86人,
机构概况
局机关设办公室、基础教育科、市直教育科、职业技术和成人教育科、教师教育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社会力量办学科、体卫科、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等11个职能科室,并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会、中小学救助受援捐赠办公室(扶贫助学办公室)、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副处级)。下设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市教育技术中心两个正科级二级单位。城区有30所学校由市教育局直接管理。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岳委发[2001]40号),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地方性的教育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和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统筹管理全市各种所有制力量举办的初等、中等、
高等学历教育,综合管理和指导各层次的非学历培训和学前教育、教学等工作,主管全市招生考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教育经费、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地方性的教育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和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2、统筹管理全市各种所有制力量举办的初等、中等、高等学历教育,主管全市普通高(中)等学校、成人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招收飞行学员,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育所担负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各层次的非学历培训和学前教育、继续教育、扫除文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等有关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研究。
3、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改革,理顺各种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4、领导本系统内大、中专学校、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指导和管理本系统社团组织、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作好本系统大中专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并向市委提出配备调整意见。
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6、按照国家关于增加教育投入的方针、政策,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定,指导编制并负责汇总上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情况和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归口管理市本级教育事业经费以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直教育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
7、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教育系统有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奖惩、人事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人员调配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和教职工的人事代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人才交流工作。
8、统筹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注册工作;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协调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等工作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9、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有关大中专学校的招生计划;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0、协调指导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办理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调配派遣及改派的有关手续;开展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及就业推荐工作;负责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及流动教师的教育人事代理业务;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供需见面及招聘等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活动;负责办理全市自费出国留学的相关手续。
11、指导、管理全市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12、归口管理市属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工作;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和普通话工作。
13、归口管理教育督导、教师奖励基金会。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科长办公会和局级行政工作会议的会务,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文秘、文印、信访、保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宣传、书报刊发行和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编写教育年鉴;负责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和局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财产;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供应管理及机关住房、水电维修、卫生和绿化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接待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2、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参与制订全市基础教育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指导全市基础教育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中学毕业会考,检查全市基础教育质量,审定保送学校资格;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音像制品、图书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组织管理中小学生各种竞赛活动;管理高中学生学籍;指导全市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
3、体卫科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教学与指导工作;负责各级体育、艺术、国防教育竞赛及场地规划设计与经费编制工作;负责学生的体育训练和市直学校学生的军训工作;负责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监测,对学生健康教育和学校的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食卫生、常规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市直学校校园的绿化和美化工作。
4、市直教育科
负责市直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教研业务管理等各项工作。
5、职业技术和成人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市的职业学校、非师范类普通中专、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农业广播学校、各类学校中的职业技术教育班、各类函授教育工作站等成人教育机构;指导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及教育教学研究;负责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学籍管理;参与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产业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民学历教育工作和专业证书的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统筹和协调全市各部门、行业、企事业管理(包括“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的基础文化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6、教师培训科(加挂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市属高等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工作,指导高校科技开发及技术推广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制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7、人事科
指导全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负责市本级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劳资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的认定工作;指导全市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和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教师招聘和录用、劳资和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考察、任免工作;指导全市师范类毕业生见习期的培训和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的转正定级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涉外事务;负责教师奖励工作;协调教师奖励基金会秘书处的工作。
8、计划财务科
负责制订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与中小学的年度招生计划;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的基本建设规划和预、决算,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教育部门编制各级各类学校和市本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检查监管教育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负责市直学校校园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标准化校舍建设以及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规划;负责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
9、审计科
执行同级教育经费预、决算审计;审查学杂费标准的执行及使用情况;对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的各项经费收支及校办产业进行审计,对市直学校(教育单位)重大经济合同和基本建设实施审计和审签,对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教育内部经费决算方案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与筹措教育经费有关的政府行为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执行同级财务审计;指导全市教育审计工作。
10、社会办量办学科
归口管理协调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注册工作,研究拟订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政策规定;协调处理社会力量办学中涉及全局性的有关问题;负责市直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年检评估和招生广告的审核;指导县(市)区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承办市社会力量办学协会工作。
11、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全市勤工俭学活动财务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2、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的方针、政策、法规,做好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安置、服务工作;组织和开展“养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承担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直教育系统党史工作联络组、市老科协教育分会及教育局老年体协的日常工作。
13、教育工会
按章程履行职能。
14、机关党委
按章程履行职能,增加“指导市直学校(教育单位)、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职能。
15、纪监室
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市教职工(党员教师)进行党纪、政纪教育;依照党章、行政法规对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治理中小学违规收费;依据管理权限查处违纪人员。
16、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制订全市督导评估规划及方案;组织全市教育督导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教育督导活动;负责市兼职督学的推荐及联系工作;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起草综合性的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市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17、岳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招生考试政策;负责指导、协调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普通高(中)等学校、成人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招收飞行员考试,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育部门所担负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负责汇总、传递各类招生自学考试信息。
18、岳阳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订全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编制就业计划和方案;负责办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及改派手续,管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的中介机构和中介活动;负责指导开展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审批;负责管理和组织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19、岳阳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加挂“岳阳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岳阳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组织开展供需见面及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负责采集和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组织就业指导与就业培训并推荐工作;负责岳阳教育人才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局域网、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教育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工作。
20、岳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发动组织和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开展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助学金、“两免一补”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负责高校生源地贷款的推动、组织和管理;促进和推动全市学生资助工作网络的建设,协调、指导和联络各县(市)区开展学生资助活动。
21、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
负责制定市直学校(教育单位)教育投资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编报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基建及维修计划和项目实施管理;负责编报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及维修项目的预、决算;负责市直学校(教育单位)投资、融资、债务管理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地址
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东,素质教育中心。
旧址为岳阳市青年中路,2011年5月已搬迁至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