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4月12日,法院审判楼现坐落于岳阳县城关镇东方路121号。全院有人员12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86人,大专学历16人,其中中共党员89人。
法院简介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4月12日,法院审判楼现坐落于岳阳县城关镇东方路121号。全院有人员12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86人,大专学历16人。近年来,随着审判形势的发展需要,岳阳县法院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共有2人取得了法律研究生学历,65人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新招录年轻干警16人,为法院补充了新鲜学历,增添了法院活力,法院队伍逐渐走向了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
机构设置
岳阳县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荣家湾、东洞庭湖、新墙、公田、筻口5个人民法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庭,执行局,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行政装备管理室,监察室,司法技术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共计22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岳阳县法院以迈稳步、不停步、年年有进步的工作状态开展工作,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突出队伍和基础两大建设,争创省市司法绩效优胜、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优秀法院三个目标,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通过抓思想教育,抓规范管理,抓司法绩效,在队伍建设、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判工作稳中有进。年收案数量均在3000件以上,司法绩效居于全市前列。司法为民措施便捷。院党组响亮地提出了“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制订了二十条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了远程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办案、各法庭设立了假日法庭,对经济上十分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实施司法救济120人次80余万元。坚持院领导接访值班制和领导包案制,积极开展院长大接访、法官带案回访和民心恳谈活动,法官把庭开到村组,方便群众诉讼,开展法制讲座68场。规范管理初见成效。严格实行统一立案,统一收费,办案费不与收费挂钩,逐月通报司法绩效情况,对上诉案件严格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查整改。转变作风措施得力。十八大以来,岳阳县法院紧跟党中央的步伐,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将转变作风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来抓,要求干警“少上酒桌,不上赌桌,多坐书桌,好好工作”,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和执法办案上。实行审务督查制度、指纹打卡考勤,强化“一岗双责”,要求办案干警审案不超时、办案不出错、自律不出事。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近年来,我院开展了四个方面的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大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转作风、促绩效”工作讲评,把党支部建在庭上,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每月以党员为中心组织一次学习,开展重温入党誓言、党员结对帮困等活动,业务上2次邀请省高院资深法官、湖南理工学院教授来我院授课,组织全院干警和人民陪审员对新《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劳动争议等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了干警业务水平。文明创建硕果累累。我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的号召,着实宣传发动,稳步推进,扎实工作,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我院还成立了志愿服务队,参加雷锋活动、爱心助残助学、义务劳动、禁毒宣传、上街下乡开展法律宣传。大力倡导文明司法礼仪,规范了执法行为。
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岳阳县法院收获了不少的荣誉。先后涌现出“中国法官十杰”罗绍明、“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易斌等先进典型,荣获“档案工作省特级”、“五星级警队”、“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全市法院司法绩效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县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县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2012年12月,岳阳县法院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称号。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