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岐峰(1931年12月—2008年3月24日),男,汉族,河北大名人。1945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1952年任河北省土改工作队队员,邯郸市工商党委、市委组织部干事。1952年—1966年任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市委委员。1966年—1967年任邯郸市委副书记。1971年—1977年任河北省成安县革委会副主任,邯郸地区重工业局局长、地委办公室主任,邯郸钢铁总厂党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1983年—1986年任中共邯郸市委书记,唐山市委书记。1986年—1988年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副书记。1988年—1991年3月任河北省省长、省委副书记。1991年3月任辽宁省代省长、省长,后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1993年3月在辽宁省人大第八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辽宁省省长。1994年4月起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中共第十至十三大代表,十四届中央委员。第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生平
岳岐峰,1931年12月出生于河北省大名县张铁集村的一个农民家庭。1940年起,他先后在张铁集村小学、元城抗日高小和邯郸市立中学读书。在学生时代,他勤勉刻苦,好学上进,勇于追求真理,敢于同敌伪斗争。岳岐峰同志于1944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河北省元南工作队员。1946年1月后,在河北省邯郸市参加反奸复仇工作队和土改工作队,并任邯郸市工商管理局党委干事。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邯郸市委组织干事、市委副秘书长。1958年12月后,历任邯郸市冶金局党委书记、市陶瓷工业公司党委书记。1966年8月,任邯郸市委副书记。他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恪尽职守,忘我工作,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各个岗位上都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岳岐峰同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批斗和冲击。1967年1月,被下放农村劳动。1969年11月后,历任河北省成安县革委会副主任、邯郸地区重工业局局长、地委办公室主任。1973年2月后,历任邯郸钢铁总厂党委第二书记、革委会副主任,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其间,他坚持党性,反对派性,坚持抓生产、抓整顿、抓管理,使濒临停产的邯钢迅速恢复了生产;他亲自主持并研究制定邯郸钢铁总厂建设与发展的思路及重大措施,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生产质量、推动科技进步及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他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参加劳动,亲临车间调查研究,加强组织协调,解决了许多疑难问题,推动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为邯钢总厂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1977年2月,岳岐峰同志任邯郸地委常委、地委副书记兼邯郸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市委书记。他结合整党,团结带领市委一班人,坚定地开展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广泛地开展“四查”活动,大胆进行拨乱反正,积极平反冤假错案,深入进行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教育,促进了全市的安定团结和思想解放。他积极推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企业经营承包制和区域内经济技术协作,使邯郸市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很大起色。
1984年6月,岳岐峰同志任唐山市委书记。他结合市管县的特点和唐山市的实际,提出“北部燕山走矿产资源开发之路,南部沿海走滩涂养殖之路,中部平原走农副产品加工增值和服务城市、富裕农村之路”的“三线开发、八业并举”发展战略,积极筹谋京唐港的规划建设,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为唐山地震后的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986年7月,岳岐峰同志任河北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1988 年5月,任河北省委副书记、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他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善于统筹兼顾、总揽全局,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结合河北实际,坚持在治理整顿中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扩大对外开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使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全面进步。在1989年政治风波中,他始终坚持在第一线开展工作,为保持河北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1990年6月至1994年4月,岳岐峰同志任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代省长、省长。其间,他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中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大力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提出了辽宁要进行“第二次创业,重振老工业基地雄风”的战略目标。在不断深化对省情认识的基础上,注意处理好城乡、工农、轻重、大小、技改与新建、速度与效益、生产与流通等方面的关系,科学制定了全省“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思路,突出了“四个战略重点、一个先导、一个重要环节”的经济发展重点。他注重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速国有企业改革、改造,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带领全省走出一条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发展路子,并采取实际步骤加以落实。他注重科学理顺领导体制关系,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了辽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长足发展。
1994年4月至1997年7月,岳岐峰同志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他团结和带领省委一班人,坚持以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决执行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中央精神与本省实际结合起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黑龙江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重视思想理论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部队伍,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他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重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省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形成共同推进全省工作合力。他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尊重老同志,注意发挥老干部的作用。他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他坚持提倡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和突破高寒禁区精神,同全省干部、群众一道,以发展两高一优农业为重点,加快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效益;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明晰产权关系为重点,加快国有企业进人市场经济的步伐;以发展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加快培育非国有经济;以发展精深加工和高新技术为重点,加快壮大具有地方优势的支柱产业;以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以加强实现南联北开为重点,扩大全方位开放,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有力地推动了黑龙江省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进步。
岳岐峰同志是中共十大、十一大、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2003年12月,岳岐峰同志离休后,仍然非常关心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关心和支持黑龙江省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在生病期间,他始终保持乐观情绪,十分顽强地同病魔作斗争,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临终前嘱咐亲属,丧事从简,充分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品德和情操。
中共黑龙江省委原书记岳岐峰同志,于2008年3月24日在北京病逝,享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