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七子”是指清代广东以诗文并称的七人。即:
梁佩兰、
程可则、
陈恭尹、
王邦畿、
方殿元、
方还、
方朝等七人。
释义
清史稿《文苑·陈恭尹传》:
梁佩兰“结兰湖社,与同邑
程可则,番禺王邦畿、方殿元及恭尹等称‘岭南七子’。”其余二人为方远、
方朝。“七子”中
梁佩兰影响较大,但陈恭尹诗作以其“激昂顿挫之慨”,抒己“衰怨之思”,文辞直抒胸臆,“仆仆道涂,稽古未遑”,为文坛器重。
程可则诗格律不纯,语病颇多,却有警句,受王士禛影响尤深。方殿元所作讲究格律,境界亦高。其他三人诗名不著。
岭南七子之中以
梁佩兰、陈恭尹诗名较高,与屈大均并列在“岭南三大家”之中。
来历
岭南七子产生文学时期: 清代文学
岭南七子·北田五子 梁佩兰与陈恭尹等七位岭南籍诗人又合称岭南七子,《清史稿·卷四八四》:“佩兰素负诗名……结兰湖社,与同邑
程可则、番禺王邦畿、方殿元及恭尹等称岭南七子。”七子中以
梁佩兰影响最大,陈恭尹亦为诗坛所重。程可则、方殿元等成就也比较高,又陈恭尹与
陶窳、
梁无技、
何衡、
何绛并称“
北田五子”。《清史稿·文苑·陈恭尹传》:“久之,(恭尹)归,主仍衡家,与
陶窳、梁无技及衡弟绛相砥硕,世称‘北田五子”。“五子”主要相互研讨经书,文学活动不多。
程可则(1623—1673),字周量,一字湟溱,顺治九年(1652)会试第一,十七年应阁试,授内阁中书,累迁至兵部郎中,出仕桂林知府,曾与
宋琬、
施闰章、
王士禄、
陈廷敬、
沈荃、
曹尔堪为文酒之会。
吴之振合上述诸家诗为《八家诗选》,有“海内
八大家”之称。著有《海日堂集》。历来论者对
程可则诗评价较高。
沈德潜《清诗别裁集》称其诗“俊伟腾踔,声光熊熊。”《诗海》甚至认为程诗为“开国元音”。但实际其诗成就不大,“格调甚卑,出语多率易,近体尤甚。”(《楚庭稗珠》)
人物介绍
梁佩兰
(1629~1705年):
字芝五,号药亭,晚号郁州,卒后私谥文介先生,广东南海人。顺治十四年(1657)乡试第一,后屡试不第,即潜心治学,从事诗歌写作,名噪一时。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考中进士,授
翰林院庶吉士,当时他已60岁了。其诗名噪京华,多数为酬赠和吟咏景物的作品,
王士祯、
朱彝尊、
潘耒等都推重他。次年即告假归里,乡居15年。周游名山,结兰湖诗社,与海内著名诗人酬唱。有《六莹堂集》。
梁佩兰诗,多
酬赠和吟咏景物之作,也有发泄功名失意的怨辞,间亦杂有兴亡之感。较有意义的作品是某些反映民生疾苦的篇章,如《养马行》、《采珠歌》、《采茶歌》、《
雀飞多》、《樵父词》等。这类诗,内容清新,语言通俗,感情自然,不失为佳作,但不多见。他的大多数诗仿古的习气过重,笔调较为平淡直致。总体来看其诗成就还不能与屈、陈并论。《清史列传》等典籍及当时的名人如何巩道、近人徐世昌等则盛赞其诗。
陈恭尹
(1631~1700年):
字元孝,初号半峰,晚号独漉子,广东顺德县人,幼时其父抗清牺牲,殉国,全家被害,陈恭尹只身逃脱。后南明永历帝授以世袭锦衣卫指挥佥事之职。因“
三藩之乱”曾被牵连入狱,从此心怀畏惧,壮志渐消,避迹隐居,自称“罗浮布衣”。晚年寓居广州育贤坊建小禺山舍,寄情诗酒,其诗多有歌颂抗清人物之作,七言律诗对仗工整,又多巧思,绵丽中仍多哀感苍凉之慨。如“猛士不带剑,威武岂得申?丈夫不报国,终为愚贱人”(《拟古》之三)。“西湖歌舞春无价,南宋楼台暮有云。休恨议和口相国,大江犹得百年分”(《西湖》)。著作有《独漉堂全集》,诗文各15卷,词1卷。
方还
(约1696年前后在世):
字东详,广东番禺人,方殿元之子,
方朝之兄。居吴,喜以诗结纳四方。诗人来吴者,登广歌堂,赋诗饮酒无虚日。还工于诗,与弟
方朝并称“广南二方”。著有灵洲集,《清史列传》行于世。
方朝
(约1696年前后在世):
字东华,号寄亭,方还之弟,太学生。与兄方还并称“广南二方”。有《勺园集》。
方殿元
(约1671年前后在世):
字蒙章,号九谷,广东番禺人。顺治三年(1646年)进士,历官江苏江宁县知县,能以经术饰吏治。旋引疾去,侨寓苏州。犹于故乡置祭田百亩,以给贫困之兄弟。工诗文,尤长于乐府诗。所著有《九谷集》与《清史列传》并行于世。
程可则
(?~1673年):
字周量,一字湟溱,号石癯,广东南海人。
顺治九年(1652年)会试第一。以磨勘不得参与殿试,益沉酣于经史。顺治十七年(1660年)春,应阁试,授
内阁撰文中书。累迁郎中,出知广西
桂林府,以敏捷干练著称。他的诗风格俊伟,声色并茂。在当时与
宋琬、施闰章、
王士禄、
王士祯、陈廷敬、沈荃、
曹尔堪日夜为文欢聚,并称“海内八家”。所著有《海日堂集》。
王邦畿
(生卒年不详):
广东番禺人。明末副贡生。崇祯年间举人。明亡后出家为僧,法名今吼。著有《耳鸣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