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公安局
山阳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山阳县公安局,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山阳县公安局是县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单位简介
山阳县公安局是县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5个职能股、室和8个一线基层实战单位。县公安局公安专项编制133名,地方自定事业编制49名。其中局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一线和基层实战单位科级领导职数11名,工勤5名。
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全县公安机关业务工作。
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社情,根据全县社治安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确保全县政治安定和社会治安稳定。
3、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民警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对县内重大、特大、一般等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预防和处理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查处县境内的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依法对全县社会治安、边防、保卫、出入境实施管理,组织实施防火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消防监督,负责金县户政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6、负责对来山阳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警卫目标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全县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受理治安案件的应诉和审查
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执法质量的考评工作。
8、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预审以及对人犯的看守、拘留和残刑犯的改造管教工作,负责对县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留置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内部的执法监督,并抓好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10、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保卫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公安科技工作。
11、指挥、协调交警大队工作。
12、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县公安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7个一线基层实战单位和15个基层派出所:
(一)县公安局机关内设股、室
1、政治工作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建制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是县公安局党(组)委的办事机构,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主管全县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任务:
(1)人事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安系统民警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警衔评定、晋升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晋升、聘任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录用民警计划、考试工作;协助组织、人劳部门做好公安局中层领导班子考察、培养、选拔、任免工作;负责人事、编制、劳资、警衔及实力情况的统计年报工作。
(2)组织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和民警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安排警察开展各项比赛活动;负责组织考核全县公安机关的“创佳评差”活动;负责《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工作。
(3)宣传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公安宣传工作的方针和措施,组织和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系统英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事迹,向社会各界通报有关公安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指导金县公安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公安文艺作;负责年度目标的拟定、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有线、无线通讯网络建设;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管理监察,病毒预防等工作,负责全县的经营性网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机关青年、妇女、工会、计生工作。
2、办公室,编制5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处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印工作;负责全县政、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审核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公安统计;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调研活动;负责全县的公安信访工作,指导全县公安系统的保密、档案和公安史志的编纂工
3、警务督察队,编制4名,设督察长1名。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的现场督察和警用车辆使用督察,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内部的执法监督,并抓好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4、法制股,编制3名,设股长、副股长各1名。负责全县治安案件的审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检查、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理有关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
5、计财事务股,事业编制7名(其中工勤5名),设股长、副股长各1名。负责局机关行政办公经费和全县公安机关事业费的预算、决算及日常财务管理;制定局机关公安经费、装备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事业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门卫、收发、车辆的调度管理、水电、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二)一线和基层实践单位
1、经济文化保卫股,编制3名,设股长、副股长各1名。负责全县内部单位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内部犯罪预防、内部治安管理、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查处工作;负责对来山首脑机关领导的保卫工作;负责对国家秘密、银行、重点建设工程、文物、学校一、二、三级保卫及中省市县重要会议保卫工作;负责技术防范产品、技防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企业公安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的管理和保卫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2、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建制,编制9名,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下设3个中队,各中队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1名。负责指导、检查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户政工作。
(1)基层基础中队,编制2名。
负责治安大队公文处理、信息收集统计和派出所等级达标建设、创建安全小区和社区警务建设,治保会建设及防暴警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治安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2)治安中队(行动中队),编制2名。
负责全县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对危爆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指导参与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件,查办违规制造、销售枪支、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负责全县公务用枪的管理。
(3)户政大队,编制3名。
负责全县常住人口的登记管理、流动及暂住人口和私人出租房屋管理;负责居民身份证号码编制发放工作;负责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人口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
3、刑事警察大队,正科级建制,编制29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2名。下设办公室和六个中队、股级规格,办公室和各中队中队长可按副科级干部配备,不配指导员。负责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隋况,具体组织、参与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侦查全县重、特大案件;负责全县的“追逃”、“打拐”等专项斗争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各种破案战役;指导全县刑事侦察业务基础建设,为基层侦察破案工作服务。
(1)办公室,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负责协调大队各中队政务、事务等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立案、各种法律文书的管理;负责大队公文处理;负责刑侦业务信息的收集、上报和下达;负责大队内部各项制度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组织大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励工作。
(2)城区中队,编制4名,设中队长、副中队长各1名。负责侦破城区的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在城区组织实施各类破案战役和专项斗争,指导辖区派出所侦破一般性刑事案件,负责掌握分析城区内刑事犯罪情况,预测预防各类犯罪,追捕各类逃犯。
(3)一中队,编制4名,设中队长、副中队长各1名。负责侦破十里、高坝、两岭、中村、天桥、照川、漫川等七个派出所辖区内的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组织实施各类破案战役和专项斗争,指导辖区派出所一般性刑事案件的侦破,负责掌握责任区内刑事犯罪情况,预测预防各类犯罪,追捕各类逃犯。
(4)二中队,编制4名,设中队长、副中队长各1名。负责侦破法官、宽坪、板岩、色河、户垣、杨地、小河等七个派出所辖区内的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组织实施各类破案战役和专项斗争,指导辖区派出所一般性刑事案件的侦破,负责掌握责任区内刑事犯罪情况,预测预防各类犯罪,追捕各类逃犯。
(5)预审中队,编制4名,设中队长、副中队长各1名。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的审理起诉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刑事办案质量工作。
(6)技术中队,编制3名,设中队长、副中队长各1名。负责对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以及重大灾害事故的现场勘查、照相、痕迹物证提取和技术检验工作;负责尸检法化、活体检验、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管理工作。
(7)禁毒中队,编制4名,设中队长、副中队长各1名。负责全县禁毒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无毒社区的建设工作,适时组织禁毒专项斗争;负责全县重特大涉毒案件的侦破;对易制毒化学品及精神、麻醉物品购用、经营等进行管理、监督。
4、经济犯罪侦查队,编制4名,设队长、指导员各1名。负责对全县的投资、金融、税收、走私、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78种犯罪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办。
5、看守所,编制2名(其中工勤2名)_,设所长、指导员各1名。负责县看守所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检察、法院关押的人犯看管;负责对人犯认罪伏法教育和对残刑犯的改造管教工作;负责代管行政拘留、强制戒毒人员和被留置人员,组织实施看守所规范化等级管理工作。
6、110指挥中心,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负责公安要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7-作,制定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24小时昼夜值班,接受“110”投诉;处置紧急报警救助等紧急警务工作。
7、巡警(应急、消防)大队,副科建制,事业编制13名,设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下设三个中队,即:巡警中队,事业编制5名,应急中队,事业编制3名;消防中队,事业编制3名。各中队设中队长、副中队长各1名。负责重大报警的出处警现场监督和信息采集及紧急警情先期处理工作;处理城区情况复杂的报警案件;查处恶意拨打110、干扰报警工作秩序案件;处置下达处警指令后基层处警单位未及时到达现场的报警案件;受理群众对民警违法违纪的举报投诉电话,进行城区巡逻,组织并实施灭火抢险战斗,承办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处警任务。
(三)基层派出所
全县共设15个基层派出所,分别是城关派出所、十里派出所、高坝派出所、两岭派出所、中村派出所、天桥派出所、照川派出所、法官派出所、漫川派出所、宽坪派出所、板岩派出所、色河派出所、户垣派出所、杨地派出所、小河派出所。
地理位置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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