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花椒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特产
山亭花椒,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征
外在感官特征
山亭花椒穗大粒多,单穗平均在60粒左右,颗粒均匀,皮厚肉丰,色泽鲜艳,呈红褐色或深红色,表面密生粗大突出的腺点。大小似绿豆,表面有龟裂纹,顶端开裂,内含黑色籽粒一颗。椒皮具有特殊浓烈的芳香,香味浓郁、麻味适中。
内在品质特征
山亭花椒蛋白质含量>5.4%;挥发油含量>2.5毫升/100克,水分≤11%,钾≥1200毫克/100克,钙≥850毫克/100克,镁≥80毫克/100克。
药用价值
《本草纲目》记载:花椒属芸香科,气味麻辣辛温,温中散寒,俗称漫山红,主治除风邪气、坚齿、生发、明目、久服轻身养颜,耐老增年通神。现代医学研究:“漫山红”花椒麻味适中,香味有余,属绿色无公害精品,特别适合做食用佐料,且药食兼用,对治疗慢性胃炎,疗效奇特。
产地环境
地形地貌
山亭多石灰岩丘陵,利于花椒树的通风。山亭境内地貌以海拔500米左右的低丘陵为主,有大、小山头200多个,海拔在400米以上的61个。枣庄市最高的翼云山在山亭境内,海拔624.2米。
水文情况
山亭境内的河流属淮河流域京杭大运河水系。常年有流水的主要河流有薛河十字河等。全街道有小型水库6座,塘坝及拦蓄工程30多座。地下水资源丰富,是农业灌溉的主要水源,适合花椒生长。
气候条件
山亭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大陆度为65.18%,一般盛行风向为东风和东南风,但受海洋一定程度的调节和影响,气候资源丰富,具有气候适宜、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温较高、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等特点。山亭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均气温13.5℃。无霜期平均200天左右,全区年平均日照时数长达2400-280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875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66%,适合花椒生长。
历史渊源
山亭栽培花椒的历史悠久,素有“花椒之乡”的美称。
二十世纪中期,山城街道在丘陵、荒沟、荒坡和沿山25°以上退耕地全部栽种花椒,形成了“山顶侧柏带帽、山腰、山脚花椒缠绕”的花椒经济林格局,总数突破10万亩,成为中国最大的花椒基地,适合花椒种植。
2001年,山城街道注册了“漫山红”、“翼云山”花椒品牌。
生产情况
2015年,山亭花椒总生产面积6667公顷,年总产量6000吨。
产品荣誉
2001年,山亭花椒获得“中国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称号,其6项药物检测残留为零,被农业部认定为“绿色无公害食品”,远销到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到韩国、日本等地。
2016年8月16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山亭花椒”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境内,辖山城街道、徐庄镇凫城镇西集镇4个镇街56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1′10″至117°38′16″和北纬34°91′06″至 35°14′56″之间。
质量技术要求
安全要求
明确登记产品市场准入所遵循的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名称、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安全要求执行。
特定生产方式
5、等级规格质量标准
按照椒壳大小、色泽、纯净度等指标分级,椒壳大小均匀、色泽鲜艳、无任何杂质为一级品;色泽较好,大小稍有差异为二级品;色泽较差,大小不匀为三级品。
6、贮存
包装材料采用真空袋真空包装,容量规格为1千克。封面印有山亭花椒图案、商标及产地,包装精美。
7、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山亭是以林果业为主的纯山区,没有工业污染,自然环境未受到任何破坏,街道地形为山地、丘陵,面积约占五分之四,平均海拔360米。褐土为主,占土壤总面积的81.71%,主要分布于近山阶地及倾斜平地,物理性状良好,宜耕期长,适种性广。
山亭椒农推行传统的种植模式,多以土杂肥为主,具有可持续生产的能力,经过多年的地力培养,有机质含量达1.2%以上,土壤的养分较丰富。
8、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
山亭花椒是经过长期自然选择,大红袍、大青壳是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特有品种,树势中庸,树冠开张,树高1.5~3米,茎干通常有增大皮刺;枝灰色或褐灰色,有细小的皮孔及略斜向上生的皮刺;当年生小枝被短柔毛。奇数羽状复叶,叶轴边缘有狭翅;小叶5~11个,纸质,卵形或卵状长圆形,无柄或近无柄,长1.5~7厘米,宽1~3厘米,先端尖或微凹,基部近圆形,边缘有细锯齿,表面中脉基部两侧常被一簇褐色长柔毛,无针刺。
聚伞圆锥花序顶生,花被片4~8个;雄花雄蕊5~7个,雌花心皮3~4个,稀6~7个,子房无柄。果球形,未成熟时,青色,成熟后红褐色或紫红色,密生疣状凸起的油点。花期3~5月,果期7~9月。
9、生产过程管理
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山城街道所属各村的山亭花椒生产经营者,在销售和运输包装物应注明“山亭花椒”地理标志及其图案,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码、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等级、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并注明检查人员姓名或代号,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不符合本标志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山亭花椒”(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4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司.
山亭花椒产品详情.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查询系统.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8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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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产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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