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艺术研究所的前身是山东省戏曲研究室,成立于1954年。后山东省戏曲研究室分设为山东省艺术研究所、山东省戏剧创作室、《戏剧丛刊》社三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又因需要,山东省艺术研究所分别于1981年11月与《戏剧丛刊》社、2004年8月与山东省戏剧创作室合署办公,统称为山东省艺术研究所。
山东省艺术研究所的内部设置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戏剧创作室、《戏剧丛刊》社和包括艺术研究、遗产保护、多功能社会活动、电视摄制等专业在内的12个部门,编制83人,在职54人,其中文化部优秀专家1人,山东省文化系统优秀专业人才2人,正高职称人员8人,副高职称人员17人。
五十多年来,所内人员参与组织和撰写出版了《山东戏曲剧目综论》等30余部理论专著;承担并完成了《中国戏曲志集成》、《中国曲艺志集成》、《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的编纂工作;承担并完成了《山东大鼓》、《山东琴书》、《山东快书》全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拍摄制作了《风筝情》等十余部电视剧和《齐鲁艺术家》等十余部纪实艺术片;参与组织和创作了《李二嫂改嫁》、《两狼山》、《孙安动本》、《墙头记》、《奇袭白虎团》、《红嫂》、《红柳绿柳》、《画龙点睛》、《苦菜花》、《春秋霸主》、《补天》等20余部在全国产生影响的剧目;编辑出版发行了188期《戏剧丛刊》正刊和42期《戏剧丛刊》特刊与增刊。
当前,山东省艺术研究所为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在总结过去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把“瞄准全国艺术质量标准、促进全省艺术质量提高,参与全省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催生全省艺术作品和艺术人才”作为新的职能定位,全所人员励志图强,爱岗敬业,为承担起山东文化建设中的历史责任,谋划着未来的发展。
2014年4月18日,山东省艺术研究所由所改院,真可谓六十年一甲子,在山东省艺术研究所走过六十年光辉历程的时候,由所改院,是值得庆贺的一大喜事。山东艺术研究所改为山东艺术研究院,本身就是对艺术研究院六十年来的丰硕成果和深厚积淀的充分肯定。山东许多经典的舞台艺术作品都有研究院的影子,与研究院的贡献是分不开的。研究院拥有一批全国知名的剧作家、评论家,是值得骄傲和自豪的。研究院要珍视并铭记光辉历史,不断加强业务建设,提高艺术研究水平。其次,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需要。文化艺术事业的全面繁荣,亟需要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由所改院,是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的需要,使艺术研究院有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在新的起点上为全省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理论和人才保障。下一步,艺术研究院要坚持高点定位,向
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国内一流艺术科研机构学习,争取把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办成“山东的中国艺术研究院”。要着眼于全省文化艺术事业的全局和长远发展,科学布局研究院的学科建设,把研究院打造成为更加综合、更加全面的艺术科研机构。要坚持人才强院,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观念,加大人才建设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快建设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具有扎实理论功底的科研队伍,培养造就一批在山东乃至全国有地位有影响的领军人物,甚至培养出大师级别人才。要坚持整合资源,秉持“开门办院”的理念,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文化部和全国各艺术科研院所、文化单位、高等院校的联系。
创新体制机制,引进各方面的人才,形成学科优势,学科高度。要坚持品牌意识,在继续保持艺术研究院传统品牌学科优势,特别是地方戏曲创作评论品牌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研究空间,发展新的优势学科,形成新的优势学术品牌。研究院原有学术期刊《戏剧丛刊》凝聚了几代人心血和汗水、受到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好评和肯定。下一步,要坚持办好《人文天下—戏剧丛刊》,将其打造成为文化艺术科研工作的学术阵地。向中国艺术研究院学习,举办高层次的研究学术会议,以及围绕文化艺术科学研究热点难点问题举办的学术年会、专题论坛等不同模式、不同类型的学术会议品牌,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学术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