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英文全称为Shandong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简称山东省社科联(英文缩写为SFSS)。
联合会简介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中共山东省委领导下从事全省社会科学工作组织联络、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的人民团体,是省委、省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参谋和助手,是促进全省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
宗旨是:团结带领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做出贡献。
1960年春,
中共山东省委责成有关部门成立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筹委会。省委决定将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社会科学方面的哲学、经济、历史三个研究所交由筹委会代管。1966年春,省委决定成立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原山东省哲学研究所、山东省经济研究所、山东省历史研究所改为三个研究室,任命省委党校副校长李书厢兼所长,门宏任副所长。省社联筹委会与该所合署办公,为厅级事业单位。
省社联筹委会从建立到“文革”中被撤销,历时10年。1978年3月31日,山东省委发文恢复成立
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所,并责成该所党组着手恢复原学会,筹建新的学会。1980年10月,省委宣传部向省委报送了《关于成立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的请示报告》。1981年10月,省委决定成立“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人员编制为17人,列事业编制,经费由财政拨给。省社联成立以后,仍与山东社科院合署办公,对外挂两个牌子。
1981年12月,召开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经过20年的曲折发展过程,省社联终于正式成立。至2010年底,省社科联现拥有学术社团178个,其中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157个,民办社科研究机构21个,会员约20万人。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研究室
组联部
机关党委
学术部
科普部
社团部
领导成员
联合会章程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英文全称为Shandong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简称山东省社科联(英文缩写为SFSS)。
第二条本会是中共山东省委领导下从事全省社会科学工作组织联络、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的人民团体,是省委、省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参谋和助手,是促进全省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做出贡献。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
二、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和决定,促进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三、动员、组织、引导全省社科工作者立足实际,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普及应用、成果鉴评、社团管理、阵地建设和文化交流,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
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市、大企业、院校等社科联工作,管理、指导、协调所属省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工作,加强与党校、院校、社科院所等具有社会科学职能机构的联系和协作。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授权,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管理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三、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社会调查、课题研究与管理,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联合攻关。
四、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促进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五、组织社会科学工作者参与决策论证、项目评估和成果鉴定等社会科学咨询服务活动。
六、受省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全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及全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学科新秀奖的评选工作,组织评选奖励全省社科界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
七、主办《
山东社会科学》、《领导科学报》、山东社会科学网,加强
社会科学信息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八、促进学术团体之间、学科之间、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
九、开展国际省际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发展促进同国内外学术团体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十、促进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发展壮大社会科学理论队伍,培养造就社会科学人才。
十一、维护本会团体会员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依法登记成立并承认本会章程,申请加入本会的市、大企业、院校等社科联和省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经审查批准,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七条本会团体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有相当数量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并有声望较高的学术带头人。
二、能够独立开展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普咨询服务等活动。
三、有健全的办事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必要的经费来源。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社科普及、评奖评优、学习培训和其他社会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
四、履行必要的手续后,有退出本会的自由。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各项决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二、接受本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完成本会布置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及时向本会报告工作进度、活动计划以及组织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提供学术信息资料,推介科研成果。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五、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
第十条团体会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予以警告、限期整顿直至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
一、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二、不遵守本章程规定。
三、连续两年没有正常开展活动。
四、连续两年未通过年检。
五、逾期两年不换届。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山东省社会科学界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
一、审议和批准本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决策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
三、制定、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本会新一届委员会。
第十二条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会负责本会的领导工作。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听取年度工作汇报,研究下年工作计划,根据缺额增补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条 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表决通过主席提名的秘书长一人。主席、副主席、省社科联其他驻会领导成员、秘书长组成主席团。在委员会闭会期间,主席团领导本会工作。主席团驻会专职成员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委员会委员如有变动,经主席团提名,通过委员会调整;主席团组成人员如有变动,通过全委会及时调整。
第十四条本会所属团体会员要在社团内部建立党的组织,
实行属地或挂靠单位管理,实现组织活动正常化。
第十五条市、大企业、院校、县(市、区)等社科联和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主要领导成员变动调整,应经上一级社科联同意。上级社科联督导所属学术社团和下级社科联的换届工作并派代表出席。所属学术社团和下级社科联每年年底要向上级社科联报告当年工作和下年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 本会及所属团体会员根据自身任务和特点,可兴办旨在促进学术交流、推进社会科学普及、为社会和社科工作者服务的事(企)业。
第十七条本会及所属团体会员主管和主办的事(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盈余主要用于发展社会科学事业和资助学术活动。
第十八条本会事(企)业的资产属本会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不得随意变更隶属关系。
第五章经 费
第十九条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争取项目资金为辅,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多渠道投入和筹集机制。
第二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会员会费。
三、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资助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主席团作出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本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其解释权属本会主席团。
第二十三条本会主席团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所属单位
《山东社会科学》杂志社
山东省社会科学发展交流中心
出版刊物
《山东社会科学》
《领导科学报》
《山东社会科学年鉴》
《山东社科界》
发展历史
山东省社科联在50年的发展进程中,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1960年至1966年奠基创建时期;第二个时期为1966年至1972年受挫停滞时期;第三个时期为1980年至2010年恢复与快速发展时期。
奠基创建
1956年,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了发展繁荣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为贯彻这一方针,中央和全国各省市相继建立了各种科研机构和学术性团体。山东省从1958年开始,在建立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和一些自然科学学会的同时,先后建立了山东省哲学学会、山东省历史学会、山东省教育学会、山东省经济学会四个社会科学学科学会。四个学会共发展会员1100余名,高等院校文科中讲师以上知识分子,大都参加了学会。
为统一组织领导社会科学各学会开展活动,中共山东省委于1960年春责成有关部门筹备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群众性学术团体的联合组织——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筹委会(简称山东省社联)。1960年8月,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正式批准这一筹委会。随后,山东省委决定将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社会科学方面的哲学、经济、历史三个研究所交由山东省社联筹委会代管。这样山东省社联筹委会便“一身二任”,担当起组织管理科研和组织指导学会的双重任务。1966年春,省委决定成立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简称省社科所)。原山东省哲学研究所、山东省经济研究所、山东省历史研究所变为山东社科所三个研究室;山东省社联筹委会与山东省社科所合署办公,为厅级事业单位。
山东省社联筹委会成立后,主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了理论研讨、举办讲座、调查研究、出版成果,创办刊物等宣传普及工作。围绕过渡时期的阶级斗争,
辩证唯物主义与
历史唯物主义,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按劳分配与
计件工资制,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与高速度,国民经济调整的八字方针,
人民公社体制与按劳分配,
农田基本建设中的劳动积累,孔子的哲学、教育、伦理思想,山东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等组织学术研讨会、座谈会50余次。组织理论工作者和会员从哲学角度探讨黄县下丁家等先进单位的经验,从经济学角度对黄县下丁家等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按劳分配、农田基本建设等经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编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农业为基础》、《枣庄煤矿史》、《胶济铁路史》、《孔子研讨文集》、《辛亥革命五十周年纪念文集》、《义和团六十周年纪念文集》等有学术价值的专著。编辑出版《哲学通讯》、《经济学动态》、《史学通讯》、《山东省志资料》等多种不定期刊物。
受挫停滞
就在省社联工作基本就绪,社联即将诞生前夕,“
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中断了这一进程。在这场知识与人才受到贬低乃至摧残的劫难中,不少社会科学工作者遭到错误的批判,社联筹委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及其所属学会和研究室被解散,筹委会工作人员被送到“五七”干校劳动,积累的大量资料送进了造纸厂。1971年底,筹委会工作人员回到单位搞斗批改;1972年,筹委会工作人全部分流,使得社会科学事业进入被迫停止状态。
恢复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协议》,为新时期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提出了新的任务目标。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 1980年底,山东省委指示山东社科所党组负责恢复社联筹委会工作。至1981年,恢复和新建了15个学会、5个筹委会,为山东省社联的正式成立做了初步的组织准备。1981年12月,召开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经过20年的曲折发展过程,省社联终于正式成立。至2010年底,省社科联现拥有学术社团178个,其中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157个,民办社科研究机构21个,会员约20万人。
回顾省社科联后30年的发展历程,基本上每十年为一个阶段,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79年至1990年,组织建设大力创建、理论宣传拨乱反正阶段;第二个阶段为1991年至2000年,组织建设稳定巩固、学术研究领域拓宽阶段;第三个阶段为2001年至2010年,组织建设调整发展、活动方式多元深化阶段。
时期特点
在三个阶段中,省社科联工作呈现出不同时期的特点。
1、八十年代主要以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围绕改革开放进行理论宣传和普及讲座,深入农村、企业进行调研,编辑出版经济、历史文化普及读物。主要开展了移风易俗、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人口普查与人口社会,《邓小平文选》学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以及纪念鲁迅诞辰百年,纪念马克思逝世百年,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90周年,纪念
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等理论研讨活动。组织百余人次的专家学者深入10余市县及企业调查研究,特别对诸城市
农工商一体化、商品生产“大合唱”改革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反响;总结提炼的“沂蒙精神”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出版编撰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通俗读本》、《山东区域经济研究丛书》、《论思想、道德、文化、纪律》、《新时期共产主义理想读本》、《欣欣向荣的新山东》等20余本读物。
开展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是省社科联在学术方向引导,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作出的又一探索创建。1983年开展的这项工作,1987年由省委、省政府列为省政府奖项,社科优秀成果评奖成为山东省社科事业发展的重要激励机制。
2、九十年代主要为紧密联系山东实际,探索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思路和新途径,拓展山东优长人文学科研究。着力深化邓小平理论研究,相继开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实践,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造,沿海开放带动战略,建设海上山东、黄河三角洲开发、基层政权建设与群众自治以及中国哲学与中华民族精神、胜利精神、孔子思想与儒学,孙子兵法等学术研讨。特别是山东精神内核的挖掘,取得新的成绩。至今,“沂蒙精神”、“胜利精神”成为山东精神重要内容,成为山东文化建设亮丽品牌。
在九十年代中期,原有的学会活动专项经费被取消,学会发展遇到挑战。社科联一方面加强学会工作指导,坚定学会工作者从事学术团体工作信心,转变观念,谋求发展;一方面,社科联积极争取,设立社会科学发展基金,支持学会发展;同时,积极改善条件,争取投入,建立了社科工作者活动基地——齐鲁文化会馆,现已更名为山东省社会科学发展交流中心。
3、2001年至今,主要围绕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大社科”格局,完善学术年会、社科普及、评奖工作、阵地建设、文化交流、社团管理等六大工作机制,提升学术年会、社科普及周、齐鲁讲坛品牌建设。先后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学术研讨,组织部分理论工作参与省委组织的《江泽民同志理论体系研究》等多项重大理论课题研究。进入新世纪,省社科联着力围绕推进学科学术建设,由最初创立的 “21世纪社会科学家论坛”逐步建设起以年度重大主题为主线,进行多层面、多学科、多专题研究,多领域参与互动的“学术年会”(2010年创办为“社科年会专题论坛”)、“社科普及周”、“齐鲁讲坛”(2010年提升为“
齐鲁大讲坛”);以省社科联科研课题,省社科普及读物项目带动社团推进学科发展;以机制制度作保障,加强社团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升社团工作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联合会议
2020年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8月11日,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选举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于杰为省社科联第七届委员会主席。于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山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省社科联副主席唐洲雁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省社科联第七届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委员参加会议。会前,召开了省社科联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主席团会议,通报了人事变动情况,表决通过了七届四次全委会有关议程安排。
2024年5月22日,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委员会成立会议暨“学术山东:名家指导课”在济南举行。会上宣读了省社科联文件《关于成立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委员会的通知》,讨论通过了省社科联学术委员会章程,颁发了学术委员会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