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决策部署,决定在部分市县对餐饮、便利店、药店等20个行业试点“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文
一、改革任务
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为此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实施主体,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次告知”。对一个行业涉企所有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二)简并申报材料,实现“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申报所需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三)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优化实体窗口布局,设置“一业一证”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按行业做好指引,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四)合并核查程序,实现“一同核查”。对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统筹组织,市县联动,部门联合,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五)再造审批模式,实现“一并审批”。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审批时限依照全流程审批事项中用时最短事项的时限确定,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六)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统一全省“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各级、各部门要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予以认可,并加强推广应用。实施行业综合许可的同时,一并发放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二、实施步骤
(一)统一规范标准。全省实行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版面内容包括行业类别、经营主体、经营场所、许可项目和发证机关。制定信息化建设规范,统一接口、数据采集、运行管理等标准。2020年5月底前,编制每个试点行业的综合许可工作规范,整合流程,压减时限,统一要求,成熟一个、公布一个、实施一个。(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推进平台建设。开展“一业一证”平台建设,2020年5月底前开辟网上办理专窗,试运行网上办理。7月底,按照“一个平台、一张网络”建设要求,在全省全面推开。(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
(三)稳步发放证件。2020年7月底前,制发全省第一批行业综合许可证。9月底前,覆盖全部试点地区和行业。在平台未投入运行前,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做好工作衔接。(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四)逐步扩大范围。2020年11月,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及时纳入试点,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对年办件量少的行业或依据国家“证照分离”改革取消许可的事项,不再实行试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
三、组织领导
省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各市要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
附件:山东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目录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30日印发
印发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5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30日
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实施“一次办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2019年我省市场主体首次突破1000万户,位列全国第二位。但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准入不准营”问题。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电﹝2020﹞16号),明确要求: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决策部署,2020年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山东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我省部分市县对餐饮、便利店、药店等20个行业试点“一业一证”改革。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改革任务、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等3个部分内容。
(一)改革任务。一是整合审批要件,按照集成多个许可事项审批条件,形成一张告知单,一次告知开业许可事项和条件。二是简并申报方式,实行一表申请,共用信息一次填报,需要现场核查的,通过现场核查获取。三是实行“一窗受理”,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四是多个事项一同现场核查。五是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审批时限按最短事项时限计算。六是制发“行业综合许可证”,各级各部门予以认可,实现“一证准营”。
(二)实施步骤。统一试点范围和信息化建设规范(见附件)。5月底前推进平台建设,试运行网上办理。7月底前全省全面推开并制发全省第一批行业综合许可证。9月底前覆盖全部试点地区和行业。11月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各市要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
三、《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是“一次告知”。对一个行业涉企所有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
二是“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简并申报材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所需申报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
三是“一次核查”。对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统筹组织,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四是“一并审批”。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审批时限依照全流程审批事项中用时最短事项的时限确定,限时办结。
五是“一证准营”。全省实行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5 22:51
目录
概述
全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