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
山东大学下设机构
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坐落于济南,是在原山东医科大学公共卫生毒理室(1977年成立),药学院药理室(1989年成立)和实验动物中心(1983年成立)的基础上于2002年组建的,“中心”作为山东大学医药生命科学重要的技术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国家科技部、卫生部和教育部的大力支持,学校先期投入经费1500万元,经过多年的努力建设和发展,现在已经拥有完备的实验大楼、规模可观和质量上乘的实验设施及优良的专业仪器设备,并培养了一支结构合理,掌握现代技术和GLP意识,团结协作的专业人才队伍。
简介
发展历史
中心成立后,按照GLP规范要求,开始进行系统的人员培训,参观学习国内先进的药物安全性评价GLP认证
2005年2月中心正式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LP认证【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和反复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及非啮齿类)】,成为全国第十四家,高校和山东省首家通过该认证的药物安全性评价机构。
2005年至2006年,实验室不断提高GLP管理水平,完善硬件设施,修订SOP,加强人员培训,吸引各类急需人才,并积极开展各类试验项目,拓展GLP试验领域,积累经验、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按GLP开展了安全药理、局部毒性、免疫原性、生殖毒性、遗传毒性和毒代动力学研究。在此基础上,2006年12月,向SFDA提交了增项认证申请。
2007年4月,中心接受了SFDA增项申请的现场检查。检查组认为:该安评实验室建立了组织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和人员配置基本合理;自2005年2月以来共培训1795人次;屏障系统动物房设施完备,基本能够满足申请项目的工作需求;普通级动物房基本能够满足犬试验的条件要求;功能实验室在首次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毒代动力学研究仪器设备,生物安全柜等;建立了较完善的系统SOP(515份),基本涵盖了实验室管理和所申请的项目。自2005年以来,开展了46项安全性评价试验,试验项目种类包括除猴试验和致癌试验以外的其它申请项目。检查组抽查了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试验项目,资料完整,基本符合GLP要求。
2007年11月,中心收到SFDA “关于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室GLP 认证结果的函”,要求对我中心进行复检。
2008年5月中心接受了SFDA增项申请的复查。检查组认为:被检机构全体人员对上次检查发现的缺陷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达到了GLP规范的要求。并积极开展新药等安全性评价研究工作。该机构组织和管理体系运转基本正常。
根据GLP管理和业务需求,“中心”下设质量保证部、一般毒理部、特殊毒理部、分析测试部、病理实验部、动物管理部和行政后勤部7个部门,现有专职工作人员47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人,硕士学位10人,形成一支学科领域齐全,技术成熟,经验丰富的技术和管理团队,主要技术骨干均有6年以上药物安全性评价和研究的工作经验,且大多具有多次参加国内专业技术培训经历,部分人员具备在国外学习和进修的经历。截至目前,中心人员共参加了210人次外部培训,组织2500余人次内部培训,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近百人来中心进行演讲、授课和交流,使中心的人才队伍GLP意识技术水平明显提高。 “中心”采用企业化运行管理,建立了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和办公管理制度,在GLP管理体系的框架下,实行责任到人,岗位到人,业绩与薪酬相结合的现代企业化管理,人员招聘实行劳务公司人员派遣制度,与专业公业公司订立劳务合同,人员上岗前需经过专业基础培训,具备基本的从业资质,并具有自主引进人才的能力,为实验室科研团队建设奠定了基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09 12:49
目录
概述
简介
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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