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是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主办、山东省教育厅主管、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医学学术刊物。《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原名为《沂水医专学报》,创刊于1979年。1986年更名为《临沂医专学报》,为
季刊。1988年经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国内外公开发行。2002年改用全称,即《
临沂医学专科学校学报》,为双月刊。2006年随学校更名而改为《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创刊近30年来,办刊质量不断提高。1989年在
全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优秀学报评比中荣获三等奖,在全国高等医药学院校学报评比中,荣获优秀学报一等奖;1999年在全国优秀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及教育部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中荣获三等奖;2000年在全国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评比中荣获优秀学报一等奖;2001年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国家新闻出版署1999.1颁布)执行评优活动中,主要规范数据达到标准要求,荣获《CAJ-CD规范》执行优秀奖;2002年在全国高职高专优秀学报评比中,荣获优秀学报一等奖(十佳期刊)。2004年在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在全国高职高专优秀学报评比中荣获一等奖。2006年在全国高职高专学报评比中,再次荣获优秀学报一等奖。2008年在教育部科技司组织开展的“第2届中国高校精品·优秀·特色科技期刊奖” 评比活动中,荣获“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在全国高职高专学报三优评比中,被评为《中国高职高专核心期刊》。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已被《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全文收录。
1.1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材料翔实、数据可信、文字精炼、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图表规范、标点正确。论著、综述类文稿一般限4000字以内(包括中英文摘要、图表、参考文献等),其他文章不超过3000字。短文一般以500~1000字为宜。论著类文稿还应有400字以内的结构式摘要(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和3~8个关键词以及与之相应的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
1.2 医学名词以1989年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为准。简化字按国务院1986年10月25日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量和单位应严格执行GB3100~3103~93规定的名称、符号和书写规则。文内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1.3 正文中的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 末位数字后不加标点,如“1”,“1.1”,“1.1.1”等;各层次的序号均左顶格起排,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
1.4 图表力求少而精、切忌与文字内容重复。表一律采用“三线表”式,并置入文内相应处。线条图请用微机绘制,并在图的下方注明图序、图题、图注,并表明图的全部文字及符号。照片必须图像清晰、层次分明、背面用铅笔注明图序、图题、方向和作者姓名。文中置相片处应贴上照片的复印件或草图,图的下方注明图序、图题及图注。
1.5 参考文献应为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最主要的、正式发表的文献。一般论著限10篇以内,综述限20篇以内。文内引用处根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括起来采用上标标注,再在文末参考文献表中依次列出。参考文献表中的作者不超过3位时全部列出;超过3位时,只列前3位,后面加“等”字或相应的外文(如英文加“et al,日文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