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陈第撰。第既撰《
毛诗古音考》,复以《
楚辞》去风人未远,亦古音之遗,乃取屈原所着《
离骚》等二十五篇,除其《
天问》一篇,得二十四篇。又取
宋玉《
九辩》九篇、《招魂》一篇,益以《文选》所载《高唐赋》、《神女赋》、《
风赋》、《
登徒子好色赋》四篇,得十四篇。共三十八篇。其中韵与今殊者二百三十四字,各推其本音,与《
毛诗古音考》互相发明。
惟每字列本证,其旁证则间附字下,不另为条。体例小异,以前书已明故也。书本一卷。其後二卷则举三十八篇各为笺注,而音仍分见诸句下。盖以参考古音,因及训诂,遂附录其後,兼以“音义”为名。实则卷帙相连,非别为一书。故不析置集部,仍与《
毛诗古音考》同入《小学类》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