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
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对于居住者而言,居住空间不仅是一种功能,更是集装饰与实用于一体。居住空间,就是个性的诠释。
居住空间设计是“
空间设计”专业的重要课程,它解决的是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如何使人居住、使用起来方便、舒适的问题。居住空间不一定大,涉及的科学却很多,包括心理、行为、功能、空间界面、采光、照明、通风以及人体工程学等,而且每一个问题都和人的日常起居关系密切。本书在“空间认知”理论前提下,针对居住空间中的各具体功能空间进行描述,旨在让读者通过阅读此书获得一些实用信息的基础上,激发提高自己的空间感知能力和空间创造能力。
大凡购置新居的人们都要对新居进行一番设计和装饰,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这是一项较大的工程和一笔仅次于购房的投资,并将直接影响到日后的生活。因此在设计装修前掌握一些居家装饰设计的基本原则就显得非常必要。
适用性原则:适用性是指居室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功能。居室的使用功能很多,主要来说有两大项:一是为居住者的活动提供空间环境;二是满足物品的贮存。适用性原则的目的是使居室构成预想的室内生活、工作、学习必需的环境空间。它要运用空间构成、透视、错觉、光影、反射、色彩等原理和物质手段,将居室进行重新划分和组合,并通过室内各种物质构件的组织变化、层次变化,满足人们的各种实用性的需要,因此,只要处理好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环境的关系,也就基本上达到了适用性的原则。
美观化原则:美观化是指居室的装饰要具有
艺术性,特别是要注意体现个性的独特审美情趣,不要简单地模仿和攀比,要根据自家居室的大小、空间、环境、功能,以及家庭成员的性格、修养等诸多因素来考虑,只有这样才能显现出个性的美感来。不同个性、不同修养、不同爱好、不同层次的人,对居室“美观”的评价是不会完全一致的,但同时也有默契和共识。居室装饰美化的原则,就实质来说,是个性美和共性美的一种辩证统一,是不要失掉个性审美追求,将共识性的
审美观通过个性美的追求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