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次制是指一个组织系统在纵向上由上至下划分若干层级,形成一个像连续的台阶那样的权限划分系统,从上到下呈“金字塔”形。即在一位最高领导人之下,有数个或数十个被监督的一级单位,在每一个被监督的单位之下,又有若干个被监督的下级单位,直至最低层。每一个层次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基本相同,只是管辖的规模和地区随层次的降低而缩小。如行政组织中的国务院、省、县、乡,部队中的军、师、团、营、连、排等即是。又称为直线制、系统制或分级制等。
优点
层次制的优点在于:指挥统一,权力集中,层级分明,整齐如一;各级领导者业务性质大体相同,干部升迁或调动,均能很快胜任。同时,由于这种体制强调掌握与熟悉各方面业务,有利于培养具有统筹安排、综合平衡能力的“通才”。
缺点
层次制的缺点在于:容易造成领导者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中间层次太多,领导也难以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