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共和国国徽
尼加拉瓜共和国1908年制定的国徽
尼加拉瓜共和国国徽是圆形,中央有一个三角形,象征平等、真理和正义。三角形内有五座绿色圆锥形山峰,象征原中美洲联邦的五个国家。蓝色象征尼加拉瓜位于太平洋和加勒比海之间。山峰顶巅的黄色,表示这个地区多火山的高原地貌。绿山之上绘有一根“自由之竿”和一顶红色“自由之帽”。用金黄色的西班牙文书写的“中美洲尼加拉瓜共和国”字样环绕整个三角形。1908年制定。
宪法1986年8月全国代表大会通过,1987年1月7日正式生效。共11部分202条。主要内容:尼加拉瓜是自由、主权、独立和统一的国家,是民主、参与制、代议制的共和国。政治多元化、混合经济、不结盟、独立、主权和民族自决、捍卫自主权、保卫和平和建立公正的国际秩序是尼加拉瓜的基本原则。国家政权分为立法、行政、司法和选举四权。立法权由全国代表大会行使,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6年。行政权由总统行使。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司法权由最高法院及其他法院行使。最高法院大法官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6年。
参考资料
尼加拉瓜国家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9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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